附件5
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6
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标准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米)〕:
≤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2.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米)〕:
≥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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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08年南沙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体育考试日程安排
附件8
姓 名: 考 生 号: 毕业学校: 考试时间: 考场学校:
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
准考证及成绩(评分)登记卡
1、正常考生选考项目为一个,择考生选考项目为1—2个。 2、此卡由区招生办编排各中学考生考试时间后,再由各区招生办或中学在中招报名系统中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