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日的设立无疑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种体现。从近几十年的历史来看,中共四中全会主要讨论的几乎都是党的建设问题,这届四中全会却主要讨论法治问题。新一代领导人能够如此重视法治,实属国家之幸、人民之幸。
全面深化改革要靠法治来引领,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提高宪法的权威,纠正违反宪法的行为,要为宪治打开一个新局面。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无疑也是提高宪法权威的一种手段。
国家宪法日是加强公民宪法意识的一个重要活动。实现依宪治国,就要求宪法意识要在全民普及。我国规定了宪法日这天国务院要向宪法来宣誓,这能使人们的宪法意识大大加强,把宪法视作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按这个标准,来履行自己做一个公民或公职人员所应该尽的义务。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宪法的重视。实现依宪治国,就要真正让宪法落到实处。一是要做好宪法解释工作,加强宪法宣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宣传、解读宪法条文,认真把握、树立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二是要加强宪法监督机制,完善宪法监督程序。全国人大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该项工作,可以建立一个宪法监督委员会,赋
予其相关职权,积极接受群众的建议,做好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积极纠正违宪行为。三是党和国家要带头遵守宪法。党和国家要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而让宪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教育干部尊重宪法,提高干部的宪法意识。四是要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法治社会。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首先要把权利放出笼子。法治社会就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就是公民权利的社会。马克思同志认为,公民权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就是干预政治的权利,和作为一个自然人、社会人的私权利是不同的。
尊重宪法权威,按宪法办事,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公民要积极树立自己的宪法意识,要以宪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公民不仅要有义务意识,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也要有权利意识,敢于运用宪法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自己要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积极学习宪法和法律,按宪法和法律办事。同时也要将所学与平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为祖国的工会事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们期待,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能够真正让宪法“热”起来,树立起宪法应有的权威,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