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程序
1 目 的
为使本公司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得到识别和评价,并确保重要环境因素能够得以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范 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3 职 责
3.1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重大环境因素的批准;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
3.3办公室负责对已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汇总和评价;
3.4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环境因素的综合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4 内 容
4.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4.1.1 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环境评审时;
4.1.2 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新项目开发、生产活动或销售发生较大改变、以及相关方要求等情况;
4.2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4.2.1各部门根据“环境因素调查表”展开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识别工作;
4.2.2各部门在识别环境因素时要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情况,并且要充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4.2.3各部门按水、气、声等类别将本部门已识别的环境因素登录于“环境因素调查表”;
4.2.4办公室将各部门的“环境因素调查表”进行汇总后,根据“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形成“环境因素评价登记表”。
4.3重大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4.3.1 本公司采用是非判断法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判断为重要环境因素:
a)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要求;
b)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放量较大;
c)排放的废水中含有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
d)排放的废气中含有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33种大气污染物之一且排放量较大;
e)可能引起爆炸、火灾和污染事故并造成恶劣的环境影响;
f)公司的环境行为引起相关方的重大投诉。
4.4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4.4.1环境管理者代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开会,按照“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方法”根据办公室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登录于“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4.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4.4.3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的重大环境因素向相关岗位的员工传达。
4.5环境因素的更新
4.5.1当下列情况发生时,要及时进行环境因素的更新、识别和评价:
a)管理评审要求时;
b)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
c)新建项目或购进新设备时;
ISO14001:2004内审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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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训调查表
【课程描述】
为了帮助客户培训ISO14000内部环境审核员,使其能正确理解ISO14001标准的条款及内部审核的要求,了解ISO14001最新版本的要求。掌握准备、执行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和技巧,为企业推动ISO14001体系提供最佳动力。
【课程帮助】
如果你想对本课程有更深入的了解,请参考 >>> 德信诚ISO14000内审员相关资料手册
【课程对象】
企业管理人员、从事环境管理认证工作的人员、在EMS实施过程中承担内部审核工作的人员、有志于从事环境管理工作的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天
◆ ISO14000简介及发展趋势
◆ 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环境、污染、污染物、危害、环境问题、中国面临的环境问题)
◆ ISO14001:2004标准讲解(结合案例分析)
4.1 总要求 4.2 环境方针 4.3 策划 4.3.1 环境因素 4.3.2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4.3.3 目标、指标与方案 4.4 实施与运行 4.4.1 资源、作用、职责与权限 4.4.2 能力、培训与意识 4.4.3 信息沟通 4.4.4 文件 4.4.5 文件控制 4.4.6 运行控制 4.4.7 应急准备与响应 4.5 检查 4.5.1 监测与测量 4.5.2 合规性评价 4.5.3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4.5.4 记录控制 4.5.5 内部审核 4.6 管理评审
◆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估案例练习
◆ 环境方针、目标和方案案例练习
第二天
◆ 中国环境法规体系介绍
◆ EMS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如何与ISO9001或OHSAS18001体系文件整合
◆ EMS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 审核准备
◆ 查检表、年度审核计划编写练习
◆ 执行审核/审核技巧
◆ 不符合事项报告 / 审核报告
◆ 个案分析 / 审核练习
◆ 考试 东莞培训网 www.bz01.com
4.6 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对登录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应尽量体现在环境目标和指标以及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订环境管理程序的方式来加以控制,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4.7 记录的保管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相关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管理
5 记录
5.1 环境因素调查表 RE431-01
5.2 环境因素评价登记表 RE431-02
5.3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RE431-03
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记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各种记录符合标准的要求,为管理体系的活动符合规定要求及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相关记录的收集、编目、标识、归档保管和处理。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备案各类表单的样本和最新版本状态;
3.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编目、标识、归档和处理。
3.3 记录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地填写记录。
4工作程序
4.1 使用:
4.1.1 各部门有设计工作表格时,应考虑相关法规和活动、产品、或服务实现过程的要求。
4.1.2记录人员只能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记录,不得用铅笔填写。记录填写必须及时、真实、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易于识别,并有记录人员的签名。
4.1.3记录人员出于笔误需要更改记录的可用划改,涉及到判定结果的计算数据的更改,更改者要在划改处签名
4.1.4 记录应能识别涉及的产品或作业,并且能显示发生的时间和填报者,具备对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4.1.5 记录可用书面文字、磁盘、胶片和照片等方式。
4.2 收集:
4.2.1 记录的收集实行“分级负责、逐级收集”的办法,公司各部门分别由其负责人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并按规定报送。
4.2.2 各部门应按不同类别完整地编目,再进行装订或装箱贮存在干燥安全的环境中,便于保管和查阅。
4.3 标识/贮存:
4.3.1 统一用文件夹或文件袋分类存放,并在其上书写记录名称、编号及时间间隔,以区别不同类别记录,便于查阅。
4.3.2 对于保存期超过三个月的记录经办公室同意后,可集中保存于办公室的档案柜内,但需清楚标识所属的部门,记录的名称和年份。
4.3.3 由办公室依据相关法规及产品的追溯性编制“记录汇总表”,规定其保存年限。
4.4 保护:
4.4.1 保存期限内应保持记录无丢失、无破损、无失真,每月检查记录保存情况;
4.4.2 采取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电磁辐射、防丢失、防失密等措施。
4.5检索:
4.5.1 对记录进行有序整理编目,按时间序列/功能序列进行归档存放并记录、标识,有条件者,可记录主题词、编号、类别等内容,实现电脑检索。
4.5.2 记录的查阅、借阅均需经过记录保存部门主管同意,所有记录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提供给外部人员查阅、借阅。
4.6 处置:
4.6.1 各部门按照“记录汇总表”的期限要求进行保存,如需超期保存,应通知办公室记录超期保存时间,到期销毁的记录经部门主管同意后销毁。
4.6.2 在保存期内,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修改和补充记录内容,如需复制记录,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
5 相关文件与资料:
5.1 管理体系文件(全部)
6 使用表单/记录
6.1记录汇总表
RE4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