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
开发票信息确认
1、客户基本信息
2、需开具发票的种类:
3、增值税发票信息
备注:
1、抵扣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必须100%准确无误,即贵单位税务登记
证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如提供的信息不正确,造成的后果由贵单位自行负责! 2、为确保信息无误,请用电脑打印,勿手工填写,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传至我单位。 3、以上信息用于贵单位与我单位业务往来时财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有变更清及时书面通知我方,谢谢合作!
须提供的证明: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单位盖章)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要求,中心发票自2012年9月1日起由普通发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请每个企业填写本表,开票确认表请用电子版格式,盖上公章。 传真至010-58673531胡老师收 (电话:010-5867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