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稿)
为合理、规范的使用工会经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201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会经费用于全体职工,不得用于工会活动、职工福利及职工权益维护等以外的事项。
第二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遵从职工的意愿,具体的使用按全体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的《工会经费使用方案(预算)》执行,工会委员不得擅自更改资金用途。
第三条 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少花钱多办事,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条 工会收入范围:⑴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⑵拨缴经费收入;⑶上级工会补助款项;⑷单位补助款项;⑸其他收入。
第五条 经费支出范围:⑴会员活动支出;⑵职工集体福利支出;⑶业务支出;⑷维权支出;⑸其他支出。全年其他支出项应在总支出的10%以内。
第六条 工会经费的支出应尽量走银行支票或公务卡渠道支出,每笔费用的支出要保存相应的单据,用于购物的小票与发票一起保存。
第七条 工会会计资料以纸质形式保存,保存十年。
第八条 工会经费收支明细表每半年公开一次,并在全体会员大会上接受会员质询。
第九条 每个会员有监督工会经费使用的权利。每年年初安排一次两名临时会员代表对上一年度的工会经费收支进行审查,给出年度工会经费审查意见书。
第十条 核查工会经费收支的主要内容为:⑴工会经费的使用是
否符合工会经费使用方案;⑵资金支出票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⑶购买物品价格的合理性;⑷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往来对账单;⑸其他应该审查的事项。
第十一条 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用于请客送礼。
第十二条 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第十三条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第十四条 未尽事项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市××××中心
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