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阅卷要求:
1、考试期间有考试任务的学生到校,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不到校。学生考前30分钟到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学生有考试任务的任课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其他没有任务教师不到校。
2、各班主任尤其是一、二年级班主任教师要把考试时间(到校时间和放学时间)及时准确的通知到学生和家长,防止出现学生误考,家长误接情况。
3、领卷时间: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卷。
4、监考安排中,第一人为主考,负责①安排学生入场,安排学生座次。②核对各班考生人数,如有缺考学生、不到位学生和考试过程中学生临时出现情况及时通知该班班主任、教务处。③负责该考场的纪律、卫生、物品保护。④
一、二年级主监考读题。⑤考试结束后关闭门窗、清理考场。第二人为监考,负责①领取试卷,认真核对本场考试科目、时间、试卷份数。②分发试卷。③检查、督促学生填写姓名、班级、考号等相关信息,尤其是监考一、二年级的教师要逐人仔细检查,防止出现无姓名、无班级、无考号的“三无”试卷。④考试结束后,把试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好,在试卷袋封面注明主监考教师姓名(备查),交回教务处。
5、考试中,一、二年级用铅笔答题。三—六年级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各年级数学都不准使用计算器。
6、考试过程中,一年级读一题做一题,二年级读一个题目要求做一题。主监考教师读题时要匀速,声音宏亮,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读完题。其他年级要求在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
7、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内、考场附近接打手机,随意进出、聊天、抄题、做题、看书报杂志,不准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8、阅卷时间:7月5日,到校时间:上午7:50 下午2:20,阅卷教师要求要服从阅卷组长的统一安排,严禁迟到、早退、串岗,阅卷时要准确公正、标准一致。阅卷实行责任制,谁阅卷谁负责,阅卷前,阅卷组长把阅卷分工交教务处备查。
9、阅卷结束未拆封前,阅卷组长请任本学科的二位教师查阅试卷,防止出现误判和总分算错情况,拆封后任何人不准改动试卷和分数。每半天未阅完的试卷必须交回教务处保存,严禁放在阅卷教室和教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