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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水箱清洗规定 第 1 页 共 1 页
水 池 水 箱 清 洗 规 定
为了确保辖区客户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卫生检验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清洗水池(箱)前,一定要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如扫把、尼龙刷、铁铲、消毒药物、照明灯、鼓风机、尼龙绳等。
二、水池(箱)清洗前,先将池(箱)中的水放到50-60公分深,这时清洗人员可用扫把或尼龙刷从水池(箱)的顶部→四周墙壁→水池(箱)底部依次反复刷洗,刷洗完毕,排出污水,再用清水整体冲洗一遍。
三、水池(箱)加水至50-100mm 深,用1:100的灭菌净(深圳市卫生防疫站购买的强力漂白粉)进行消毒,用扫把或尼龙刷反复刷洗消毒,并将水池盖好,约一小时后排出消毒水,用清水冲洗干净。依次进行两次消毒和冲洗工作。
四、清洗工作彻底完成后,开闸向池(箱)中注水,达到标定的水位高度后,在管理处有关人员监督下,用清洗干净的水容器取出500ML 的水样送至市水质检定中心检验,并在瓶外贴上送检单位、池(箱)号和送检日期。
五、如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管理处应对水池进行重复清洗和消毒,必要时聘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监督指导,直至合格为止。
六、池内照明设备的工作电压不应超过12V ,并应是防水灯具,电源侧应装设漏电开关,对池内有对地电压超过安全工作电压的设备或传感器,应由电工班派员解除电源并验电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应注意上落水池的安全,传递工具时,不应抛掷传递。
七、水池水箱清洗外包单位须具备资质证,施工人员须具备健康证、上岗证。参加清洗水池、水箱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并进行健康检查,经市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进行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