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
公司股东于2014年6月19日就公司以下事宜作出决定:
1、公司注册资本从10万元人民币增至500万元人民币,此次增资额为490万元,由xxx出资49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
变更后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为:
Xxx出资500万,其中出资时间月出资方式:货币; 万元,出资时间 年 月 日,出资方式:货币; 万元,出资时间 年 月 日,出资方式:货币。
2、同意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本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注:会议决议事项:(1)通过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2)选举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3)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在通过选举新任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决议的同时还应通过免去原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决议;(4)决定担任上述人员的任职期限;
(5)依照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
另: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和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