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强化劳动纪律,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和有效防范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 考勤对象: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参加考勤(本学期返岗老教师除外,)。
二、 考勤项目
2、对上下班、上课、两操、坐班、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集体活动均作考勤。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签退制,上午第一节课铃响前签到,下午放学铃响后签退,具体时间以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4、坐班:坐班(即无课时应在办公室内办公)实行行政值班巡查岗制,上、下午分别至少一次,坐班时间教师不得随意外出,离开校园。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1—2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无学校允许,提前下课视为早退,更不得空堂,空堂视为旷课。
6、会议与活动:实行会议和活动签到制,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从开始到结束。
四、考勤要求
7、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上班时间,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8、教师考勤情况计入教师个人绩效考核表,每人每学期出满勤总额为600元,缺勤采取倒扣款形式处罚,不足部分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学期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15天,旷课达3节或1天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档等资格(公假和法定期限内的婚、丧、嫁、娶、产假等除外)。
五、请假类别及期限
9、教职工需要请假者,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且事后要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凡5天以内请假者须提前调好课报教务处备案方能请假。
请假1天以内,向值班考勤人员请假; 请假1天,向分管教学副校长请假; 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须经校长审批; 请假3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后报请市教体局审批,学校教导处备案。
10、病假:教职工因病经医院确珍为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填写好请假单,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
11、事假:教职工因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请事假,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校,每次一般在2个工作日以内,需要延长的,一次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12、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会议、交流、学习或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13、迟到、早退:上午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后5分钟内未到校记为迟到;下午放学铃声未响离校记为早退。会议、活动开始10分钟后到会或提前离会的记为迟到或早退一次。
14、旷工、旷课:上课未到堂或提前离堂、教师会或学校活动未到会的均视为旷课;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半天或半天以上未到校,视为旷工。
15、学校福利假:30分钟内稍迟到校或60分钟内提前离校(必须个人无课、学校无活动)每月累计2次以内;事假每学期3天以内;病假每学期5天以内。不影响出勤考核,只在个人绩效工资中支付代课费用。
16、女教师特殊假:鉴于女教师生理特殊性,允许女教师在安排好自身课程的情况下,每月增加特殊假1天或提前离校、稍迟到校2次。
17、法定期限内的婚、丧、嫁、娶、产假等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六、处罚标准:
18、迟到、早退:男教师学期累计达到8次以上,女教师学期累计达16次(与特殊假折合计算)以上,超过部分每次扣10元。
19、事假:学期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以上10个工作以内的,超过天数每天扣20元;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办理。
20、病假:学期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22个工作以内的,超过天数每天扣10元;超过22个工作日以上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办理。
21、旷工、旷课:旷课每节扣3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
22、凡请假需要他人代课的,每节扣5元。
23、公假、在规定期限内的婚、丧、嫁、娶、产假等不扣除任何个人考勤费用。
24、所有处罚资金均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七、执行时间:
25、本规定自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