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自主管理标准化安全举报制度
1、举报范围:公司范围内一切违纪违章行为。
2、举报内容:(1)运输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公司所有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本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
(2) 本队存在的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3) 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级管理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
(4) 对存在事故隐患和已发生的事故不报或推迟上报。 3 本班所有人员针对以上内容均有权向任何领导及管理人员举报。
4、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
5、任何收到举报信息的班组长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将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属紧急情况的应先指挥处理整改,解除紧急状态后,在通报信息。任何人接受举报后,不得已各种情由拒绝或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