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泾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泾安委办发„2011‟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汛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近几年由于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认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机关、学校、企业、村,落实到人,确保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
二、切实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对可能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隐患治理实施方案,搞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消除工作。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
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砖厂、沙场和经营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的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时间、措施、资金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和正在治理过程中的隐患,要加强监控力度,落实应急预案,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抓好工地现场深基坑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等极端恶劣气候,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检查。做好对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汛期安全状况排查。加强水电施工边坡治理,严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要重点抓好汛期公路、桥涵保通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省干线、县乡公路沿线的危桥、危涵、道路缺口和可能滑坡路段的安全检查。要强化汛期道路、桥梁的养护施工管理,完善规范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要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行车安全管理,提前做好特殊路段车辆运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加强驾乘人员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此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尤其要抓好危及乡村、学校、人口聚居区等重要单位(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还要抓好危房、临时搭建的简易住房、围墙、电力设施等的安全检查。
四、增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水平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对重点防范部门和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类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汛期防控措施,增强预防事故能力。要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利用现代监控技术,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对可能受自然灾害威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必要的避险场所,组织开展必要的避险演练,增强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识灾、防灾、避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气象部门要加强汛期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信息。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企业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各类重大事故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