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保健站管理工作的
通 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站:
为了推动基层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保健站的业务范围,根据全市社区卫生工作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社区管理职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保科负责保健站管理,并指导社区服务中心业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保健站独立开展业务,并分开考核。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车站街辖区内所有居民的“六位一体”的服务工作,并指导各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四、保健站主要负责铁路沿线职工及家属的基本医疗服务。
五、临汾市和尧都区的医疗卫生公益活动,在防保科指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保健站共同完成。
六、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设置,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保健站人员编制,加强技术人员培训。
七、本通知自2009年9月8日起进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水平,真正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六位一体
所谓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是指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服务将使广大群众小病不出社区即可得到最大的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采取适宜的医疗技术、使用基本药物为社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广泛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健康需求,减轻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好了,对于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医改方案要求,三年内要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今年年初,中央补助资金20亿元已经下达到地方,支持1154个中心建设,目前各地建设正在进行当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合理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要优先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改造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在政策上、资金上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在充分整合城市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及地理分布、交通条件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按照标准建设,填平补齐,确定建设项目。不搞重复建设,不搞“形象”工程。
二是要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作用。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所需配套资金应由地方政府筹集,中央支持项目以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改造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问题,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建设项目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由地方政府无偿划拨。地方政府要减免各种建设配套费用,支持项目建设,降低建设成本。
三是要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已经印发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设备配备、建筑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与规范,确保每个建设项目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各地要利用国家投资建设的契机,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为载体,统一机构形象设计,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是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各省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协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整体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招投标等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建设项目资金安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中要禁止超标建设,禁止将项目配套资金转嫁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造成新的债务。
(二)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按照医改重点实施方案的要求,2009-2011年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医务人员16万人次,今年还要制定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并启动实施。各地区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推进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工作,在培训中,要密切结合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工作实际,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遴选并着力培养一批全科医师骨干作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的核心师资,培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积极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要特别重视公共卫生服务和康复能力的培训,注重实用技能的社区实践。要采取有效措施安排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到综
合公立医院进行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在进一步深造、待遇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近日,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已经印发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有9个项目,具体包括三类服务:一是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0-36个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三是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这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根据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干预措施效果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项目数量和内容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安排,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2009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04亿元日前已经下达,对西部地区按15元的80%补助,人均补助标准由4元提高到12元;中部地区按60%补助,人均补助标准由3元提高到9元;东部地区根据财力情况按不同比例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