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管理机制的思考
何萍 广东省地震局 510070
机制,这就是本文研究目的。
1、5.12汶川地震震后救援中志愿者所起的作用
志愿服务正以其突出的社会效益越来越多地受到各国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许多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起步早、规模大,它们在国内有广泛的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已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
志愿者占总人口的比例在加拿大为65%,英国为53%,法国为39%,意大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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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都为36%。德国有8200万人口,其中有170万志愿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40,也就是说,在德国40个人中就有一名志愿者,而在这一体系中的管理者(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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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占1%。而在日本,阪神大地震加速了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的发展,志愿者团体在地震后的有效工作和出色表现,适时地填补了政府救助模式的不足,从而引起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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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各界的极大反响。
我国是在8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自己的志愿活动和志愿者。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最早的志愿者产生在社区服务的层次上,并逐步建立社区志愿者组织。汶川地震加速了我国志愿者的发展,据中国志愿者协会统计,约有20万人次的志愿者响应该组织号召奔赴灾区。共青团四川省委的统计则表明,截至5月19日,通过共青团系统报名的志愿者已达106万。在官方或半官方的招募渠道外,通过各种NGO (非政府组织)、网络等渠道动员的志愿者,以及自发前来的“个体”志愿者,数量更为庞大, 被广为认可的一个估算数字是,各类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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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超过三百万人。这大约三百万的志愿们在震后的抗震救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⑴志愿者更加灵活、细致的救援方式,有效补充政府在救援中的力量不足,
引言
随着社会进步,文明程度的提高,志愿者服务已成为人类发展道路上的一道独特风景。它以其突出的社会效益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并逐渐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汶川地震发生后, 成千上万的志愿者涌入灾区,成为抗震救灾的重要辅助力量, 在抗震救灾的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引起世人的关注。但是从这次的震例中也暴露出我国对应急救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比较混乱,使很多志愿者不能在救援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长,发挥自己的更大作用。剖析志愿者在汶川地震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以及怎样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长效管理
使其成为抗震救灾体系的重要辅助力量。志愿者组织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组织, 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公益性和社会性, 在危机发生时, 可以填补政府和社会经济组织在相关方面的空白和缺位。
⑵能够调动全民族的抗震救灾热情,激发全民族的爱国热情,帮助灾区人民重拾信心,重建家园。
参与汶川地震救援的志愿者具有多元性。从国别分类,有来自至少17个地区国家的志愿者组织。从人员组成看,有各界人士组成的志愿者,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专业医疗队伍志愿者,包括懂得医疗、救护、搜救、心理抚慰技术技巧的专业医科院学员,医院医生,护士;有专业的野外生存救灾人员组成的救助队;有专门的交通志愿者,提供交通工具。既有一般市民提供的志愿服务,也有名人提供各种服务。从组织程度看,既有较分散的志愿者服务,也有组织性较强的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在震后救援中的工作也具多样性。志愿者服务大多具有专业特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灾区被掩埋人员的搜救工作;二是对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三是帮助安置灾民,进行灾区现场的消毒防疫工作;四是对灾区灾民的心理抚慰工作;五是分发救灾物资;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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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救灾物资财务的公平分发。
2、从汶川震例中总结志愿者参与地震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志愿者们的初衷都是为了帮助失去家园失去亲人的灾民,但是由于志愿者本身的局限性,再加上政府部门对志愿者的应急管理经验不足,使得志愿者在救援过程中与政府部门发生了一些冲突,从而降低了救援效率。剖析志愿者在地震应急救援中的问题一共有三个方面。
(1)志愿者组织性不强、专业化不
足,降低了救援效率
灾后初期绝大部分志愿者都不具备足够的专业技能,灾后的心理救助,尤其暴露了专业志愿者的匮乏。如果多一些稍具医护知识的志愿者,在专业医护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就不用总动用宝贵的军队资源去做抬担架之类的事情。再比如,灾后重建需要心理干预,那么,除了政府特派的心理救援队伍外,如果有一些专业心理咨询人士能够自愿加入到志愿者行列,前往灾区进行灾民心理辅导,就会大大减轻政府负担。
(2)志愿者与政府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桥梁,彼此间的沟通和协调不够,造成志愿者救援工作的重复和资源的浪费
在应急救援阶段,由于志愿者与政府之间没有建立起很好的沟通桥梁或是信息发布平台,因此有时会造成政府、志愿组织、志愿者个体3个部分互不了解对方的活动情况,进而造成有些地方志愿者过剩,有些地方却急于寻找志愿者,志愿者工作也会发生重复或者救援物资的浪费现象[6]。
(3)志愿者的组织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志愿者的行为缺乏物质及法律保障
由于我国志愿者起步晚,造成目前志愿者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危机立法方面不完善,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的外在合法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活动其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无法获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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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保障。
3、构制地震应急志愿者管理体系的几点思考
徐家良等人认为在抗震救灾的实践中, 志愿者的管理主体实际上不是固定不变的, 而是出现了两次转移, 呈现为不同特性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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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阶段。第一阶段, 志愿者单一中心期。在这一阶段, 志愿者的管理主体为志愿者自身, 此阶段时间跨度较短, 大致为2008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在此阶段, 这些志愿者的救援是分散的, 没有统一的指挥中心, 救援具有很大的随机性与偶遇性, 大多数志愿者凭借着自身有限的经验, 按照自己的思路实施救援。第二阶段, 志愿者和政府双中心期。这一阶段的时间跨度大致为5月14日到6月17日, 在此期间, 志愿者的应急管理主体是志愿者与政府, 呈现出志愿者与政府的双头管理模式。第三阶段, 政府单一中心期。2008年6月18日以后政府重新掌控灾区的一切, 成了志愿者管理的主体。此时, 政府的作用和控制力回到了地震灾害发生前的常态, 志愿者处于一种陆续退出的状态。
志愿者在灾后的救援中能否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并不只是需要志愿者自身的一腔热情,或者是志愿者的人数多少,而是靠政府在平时对志愿者的引导及管理。从灾后志愿者的管理主体呈现不同特性的三个阶段可以看到,加强对志愿者日常沟通及管理,更能使其在地震应急救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的长效管理机制,笔者认为必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必须加强各个层面的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注重平时的日常管理、培训及演练,着重提高志愿者自身在地震中的自救互救能力,使其在震后能够迅速地投入应急救援的行动中。
根据多次震例的经验,震后灾民的自救互救能力,直接影响到灾民的生存人数。震后,外界救灾队伍不可能立即赶到救灾现场,在这种情况下,为使更多被埋压在废墟下的人员获得宝贵的生命,灾区群众积极投入互救,是减轻人员伤亡最及时、最有效的办法,也体现了“救人于危难之中”的崇高美德。抢救时间及时,获救的希望就越大。据有关资料显示,震后20分钟获救的救活率达98%以上,震后一小时获救的救活率下降到63%,震后2小时还无法获救的人员中,窒息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58%。他们不是在地震中因建筑物垮塌砸死,而是窒息死亡,如能及时救助,是完全可以获得生命的。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已成为基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已经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逐渐在全国各地铺开,全国约有104支社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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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者队伍,共约10万多人。另外我们还拥有成千上万的防震减灾助理员。这些人员都是我们潜在的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这些志愿者在汶川地震中也有过突出的表现,如德阳市旌阳区花园街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在汶川地震中成功自救并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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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人, 发挥了突击队作用。
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不光只是成立这么简单,地震毕竟是低概率事件,志愿者的救援行为很难得到实践,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必须有一整套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培训及演练方案。培训的内容必须全面,除了必须的自救互救知识外,还要进行面对灾难自我心理调试知识以及心理救援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在不可预见的大灾难面前,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比较脆弱的,为了让以后的灾难心理救援更有计划和效率,现在需考虑制定一套包
括培训、协调、具体救援计划等内容的紧急心理救援策略。一旦灾难发生,这套心理救援策略即可与现有的物质、躯体医疗及防疫救援策略一同运作,确保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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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又“救人”。
(2)加强对志愿者的应急管理,建立应急状态中志愿者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平台。
在志愿者和政府双中心期或者是后来的政府单一中心期,加强政府与志愿者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是至关重要的。
大震发生后,出于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及急于奉献自己的爱心等目的,志愿者往往会自发盲目地进入灾区,这种盲目势必给灾后的紧急救援造成一定的混乱。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各地志愿者奔赴到其最需要的地方,避免毫无头绪地乱闯乱撞而影响救援,如何发挥志愿者的专长,是政府与志愿者之间的协调平台必须要做的事情。这个协调平台可以是政府的某个职能单位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NGO),但是它必须了解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的管理情况,了解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同时还了解灾区当地的灾情,救灾的进展等等。因此,这个协调平台必须有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它必须是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的管理及其它各类志愿者的协调者,第二个层面是它还是灾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成员之一,并且能够对进入灾区的志愿者们进行很好地调度及调配。只有这样,志愿者的各类情况与灾区的情况才能很好的对应起来。
(3)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政府需要建立和完善志愿活动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法律和法规,保证市场、政府和公民社会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并且通过立法,规范志愿者组织的管理体制、捐款与合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保障志愿者组织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要制定和发布比起现在已有的工作文本更加全面的、通行的和权威的工作规则和制度文件。比如志愿组织方式和纪律、招募志愿者的条件、对志愿者的培训、服务效果的评定以及鼓励和奖惩措施等等。只有有效地保障志愿者在应急救援中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及发展。
通过汶川地震,国家已经意识到了相关法制建设的不足,2008年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其中关于社会建设和社会(组织、个人) 参与灾后重建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3,氨分布器管受撞摆动。
原因:①造粒机内结块严重;②造粒机内有杂物。
14,管式反应器液氨管线的压力升高。
原因:①增加进装置氨的压力;②管式反应器内分布管或输进反应头的氨管堵塞;③液氨流量升高。
15,管式反应器液氨管线的压力降低。
原因:①降低进装置氨的压力;②液氨供料故障(泵);③液氨流量明显减少。
16,管式反应器磷酸管线的压力升高。
原因:①加大去管式反应器的磷酸供给量;②管式反应器内分布管或反应端进酸管堵塞。
17,管式反应器磷酸管线的压力降低。
原因:①去PR 的磷酸流量减少;②料浆给料泵故障;③从管式反应器槽来磷酸管线堵塞。
18,管式反应器温度过高。
原因:①管式反应器中氨过量;②来自管式反应器槽的磷酸溶液浓度/温度明显上升。
19,管式反应器温度过低。
原因:①管式反应器内氨不足;②在管式反应器内混合不完全。分布管压力低;③磷酸的量明显增多;④温度计读数有误。
20,洗涤效果差氨损失过大。
原因:①洗涤液循环量小;②洗涤液温度低;③喷头堵或洗涤液pH 值过高。
21,洗涤液的密度或粘度太高。原因:①挟带过多的粉尘:旋风除尘器故障或在设备中逸出大量的粉尘;②pH 过高,N /P 摩尔比过高;③磷酸浓度过高。
22,洗涤液N /P 摩尔比太高。原因:①中和槽、管反或干燥机中的N/P太高;②中和槽中料浆液位太低;③中和槽、管反、造粒机和干燥机温度太高;④造粒机内氨喷射不充分;⑤造粒机内料浆分布不充分。
(1)重建中鼓励社会帮扶和受灾群众自救;(2) 鼓励社会参与,即重建方案听取公众意见和民主评议,乡村重建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 作用;(3)鼓励社会监督,即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接受捐赠应该行为规范,具体就是开具发票给捐赠者,公民有权举报违法违纪行为。这个条例也用法律法规来保障了公众的参与热情、保护了“志愿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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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三、结论
磷铵开车运行的过程中分析专业十分重要,中和度、密度、含水量、P 2O 5含量还有含固量等重要参数对整个系统是否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每个分析报告应及时送达中控岗位,参照每个分析数据调整系统使之达到平衡,所以当某个参数发生异常变化时,要迅速作出判断并及时处理。防止堵料、结块、飞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