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办法》、《庆阳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切实增强市民“不忘国耻、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技术性能,适应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需要,根据省人防办《关于做好“9.18”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甘人防办发[2012]89号)精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法定时间将于9月18日10:00整进行防空警报器试鸣。为确保市民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秩序和试鸣工作圆满成功,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警报试鸣活动由县人防办牵头,电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共同组织实施,确保对这次警报试鸣工作的有效指挥。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采用国家人防办统一规定的人防警报音响信号和发放顺序,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一个周期为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一个周期为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三、组织形式:
1、街道悬挂横幅,制作标语,进行舆论造势;
2、在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警报试鸣公告;
3、人防办工作人员身着迷彩服,佩戴人防标识,设立宣传点,展出人防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宣传防空防灾知识,进行人防法律咨询服务;
4、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信息网络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信息;
5、根据市人防办确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试鸣。
四、工作要求:
(一)要从全民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警报试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精心准备,确保试鸣活动顺利进行。
(三)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确保整个试鸣活动通信无中断,警报无故障,指挥无失误,社会无混乱,生产无影响,民众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