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告知单
项目经理姓名
因为
:
项目(报建编号
)中存在如下质量
)以下记分处
沪
建质安记[201]
号
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你(证书注册编号 理:
年 月 日— 分。
在本记分周期( 年月 日)内,你已被记分GD 、G 分值累计达分,
GD 、D 分值累计达
如果你的记分值累计达到规定的处理记分值标准,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上海、》 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 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你对本次记分有异议,可以自接到本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复核申请。
签发单位
(章)
年
月
日
任职单位名称:
,签收日期:
签收人:
报送单位:
工单位留存,一份管理部
本单一式三份,一份项目经理留存,一份项目经理所任职的施
门归档。但记分达到需要停止执业或者暂停担任本市项目经理资格分值的,本《告知单》同 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