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撕发票的领取与开具
发票的领取:
酒店由总出纳负责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立发票登记薄,并由前台及餐饮收银执行操作。
各部门在财务部领取发票时以旧换新,并做好登记,领取人和发放人要在记录本上签字,并检查发票是否填写完整,发票是否连号。
发票的开具:
发票应当按照客人消费的实际金额进行开具。
收银人员务必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未发生经营业务时不准开发票,不得擅自多开发票金额,开具发票的金额必须与发生业务一致。
酒店营业发票应合法有效,并由专人保管(由使用部门负责)。 不得私自转借、转让、涂改或擅自销毁发票。
发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把发票存根交财务部统一保管。
严格遵守发票领用制度,确保发票连续使用,以防丢失。
前台和餐饮收银每晚将“已发出发票的记录表”与“财务报表”一起上交。 每开出一张发票,需在账单上加盖“已开发票”字样,并将发票号备注账单上。 对于已开具发票,所有一线部门必须有详细的发票使用登记薄,登记薄上须有编号、发票号码、金额、房号(或餐桌)、单位或个人,发票登记薄上要有开票人、领用人的签字确认,财务总出纳会随时抽查该记录,如有不符,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对应的税票金额及税费并做相应的财务处罚。(最低罚款RMB100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