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科诚检测有限公司
科诚办字(2010)第4号
关于下发“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学习的
通 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止我公司产生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宜昌市科诚检测有限公司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供公司所有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主题词: 学习 防止商业贿赂 通知 抄报: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宜昌市水利局
宜昌市科诚检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印发 打印: 吴昊峡 校对: 刘冬梅 共印五份
宜昌市科诚检测有限公司
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防止商业贿赂现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责任追究制度
1公司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中有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计量法》和水利部第36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正当行为。
2公司的负责人不得利用职权进行违法经营。 3公司检测人员不得利用职务私自收受他人或单位的礼品、钱和物品、或私下在外单位报销费用。 4公司人员在采购仪器、设备时不得收取回扣或好处费。
5公司负责人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制定纠正措施有无漏洞,以及检测人员的遵守执行情况,并建立预防体系,防止再次发生。
6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执行情况
二、 责任追究的程序
1从工作实际出发,对自查出的不正当经交易行为依纪实事求是作出处理,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方法,自我纠正,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错误轻重、认识态度进行处理。
2对违反贿赂制度规定的人员,首先进行批评教育,违规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写出书面保证。
3对受贿情况特别严重的依法处理。
三、 建立预防体系
要从根本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应结合我公司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那就是要坚持原则,以教育为主,监督检查为辅,长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思想本源上铲除商业贿赂之念。
宜昌市科诚检测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