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餐饮企业废油脂回收合同
编号:友字【232】
甲方:西安市友邦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西安市环保局(2011)1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废油脂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市环保产业协会(2011)2号、3号文件;关于划分废弃油脂收集区域的通知,西安市环保局指定西安市友邦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废油脂污染治理单位,为防止废油脂第二次利用流入市场和餐桌,更有效的落实和开展废油脂环境管理整洁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甲方到乙方收集废油脂的人员是经过培训与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收集废油脂车辆由公司指定车辆,工作人员穿着印有环保标志和单位名称(友邦环保)的统一服装,佩戴个人姓名、照片并盖有西安市环保产业协会印章的胸牌,甲方免费为乙方定时清理隔油池的废油和油渣(不得收任何报酬),每次收集完毕后都要将油池周边的卫生清理干净,做到定期回访,听取乙方对甲方在服务方面的要求和意见,保证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乙方责任
为保障双方之合作,乙方同意将所有废油脂(地沟油、泔水油、煎炸油、动、植物油等)全部交给甲方回收,如果废油池在物业上乙方要负责协调,并向甲方提供废油脂的油水分离池,泔水集油池(或桶)和出入通道与方便,乙方不得将废油脂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如实填写好(废油脂转移联单)。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
1、如果乙方擅自将废油脂销售给其他单位、个人或二次使用、回流市场或餐桌,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将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并向有关部门举报给予处罚。
2、在履行上述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双方无法就争议达成共识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法院制裁和解决。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有效。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甲方上交环保局、药监食品管理局备案存查。
甲 方:西安市友邦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签字、盖公章、私章生效) 联系电话:[1**********] 029-85800111 帐 号:[***********] 地 址:西安市斗门工业园区
乙 方: 委托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