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编制说明
1、本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和答疑、工程量清单、工期和质量、施工现场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承受风险能力以及省、市、县有关计价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第21条的编制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情况对所投工程自主报价。
3、工程量清单报价参考相关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办法及其配套政策文件等进行报价。
4、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 (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风险、责任和义务等) 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5、人工工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本工程实际自主确定,但生产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鲁建标字[2013]7号文件规定,材料价格自行考察确定;费用项目组成参考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
6、管理费和利润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承受风险能力竞争计取。
7、项目措施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方案和风险程度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