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
领导接访制度
一、接待群众来访领导
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二、接待群众来访时间
领导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接待来访者为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上午,由安全科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有关领导,接访领导要按时到位,当班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应提前和下一岗领导协商,保证至少要有一位办领导负责接待;不定期接待来访者,除固定接待日外,需负责处理接待本月上访者反映的问题;对上访者反映难度较大,需要主要领导协调或要求向某位领导反映问题的由安全科负责约定接洽。
三、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定期接待来访:一般安排在办领导办公室,也可安排到现场直接听取意见。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一般根据群众反映的内容和要求,视情况选择接待地点。
四、接待来访处理原则、方法
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解答或提出处理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问题,接待领导提出处理原则和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调查处理。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法律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处理的问题,接访领
导责成有关部门或指导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接待群众来访确定事项的办理回告
(一)办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确定的办理事项,由安全科负责跟踪督办,有关承办部门一般应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也应在60日内办结。办理结果的报告应由承办部门领导审签后报人秘股,对需要答复信访人的应同时告知。
负责接待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严守职责,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委、敷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