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签证申请人在进入领事处之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查。请注意,领事处不提供任何储物柜,携
带违禁物品的申请人将不得进入领事处。为了使安全检查快速进行,申请人只允许携带其护照及签证申请相关的材料。 以下物品被视为违禁物品:· 武器及任何易爆物品· 尖锐物件,诸如剪刀、小刀、指甲挫
· 电动或电子设备,诸如: ο 移动电话 ο 寻呼机 ο 照相机 ο 手提电脑 ο 手提音乐播放器 ο 掌上游戏机 ο USB驱动器 ο 软盘 ο 音频/视频录音带 ο 光盘
· 密封的信封或者包裹
· 耳塞、耳机以及其它收听设备(*助听器将被允许)
· 所有袋子、包诸如旅行包、背包、公文包、手提箱、皮包、布包以及带拉链的文件夹 · 食物类,包括瓶装水(*婴幼儿配方奶粉/食物除外)
· 香烟、雪茄、火柴盒、打火机
· 其他被安检人员视为违禁品的任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