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报告
二○一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3 第二节 基本情况简介…………………………………………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6 第四节 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10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12 第六节 公司治理情况…………………………………………14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16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17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21 第十节 经营情况分析…………………………………………23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3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行法定代表人陈小军及财务负责人林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简介
一、本行概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台州银行,以下简称“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TAIZHOU CO.,LTD 英文简称: BANK OF TAIZHOU (二)法定代表人:陈小军 (三)董事会秘书:金仲军
联系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92号 台州银行董事会
邮政编码:318050
联系电话:0576—82442636 传 真:0576—82408018 电子信箱: jin_zj@tzbank.com (四)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92号 邮政编码:318050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tzbank.com 电子信箱:tzbank@tzbank.com
(五)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金融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住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住所: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七)其他有关资料
本行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2年3月13日 本行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8月20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二、公司组织结构
本行股东大会由本行全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本行设董事会。董事会为本行的常设权力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罢免。本行董事会下设六大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本行设有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五人组成,分别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本行设行长一名,副行长若干名,经过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后由董事会聘任。
本行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财务处、业务发展处、风险管理处、前台业务处、法律合规处、信息科技处、行政处、银行卡部、资金营运中心、小额信贷处、村镇银行管理处、稽核处等十四个职能部门,下辖舟山分行、温州分行、杭州分行等三家分行,总行营业部及新大街支行等四十八家营业机构。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2010年
2009年
本期增减
2008年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外收支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收益率
1,435,531 1,439,418 1,087,820
3,887 0.6037.81%32.07%2.67%
957,633 958,753 724,451 1,120
477,898 480,665
363,369 2,767
787,616 783,713 592,841 (3,903)
42.35%34.95%2.74%
35.19%29.93%2.46%
上升2.62个百分点上升2.14个百分点上升0.21个百分点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总资产 总负债 股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元)
2010年末
2009年末
本期增减 14,095,310 13,124,489 970,821 (0.81)
2008年末 25,214,996 23,518,689 1,696,307
1.88
3,391,578
2,420,757
二、报告期末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年12月31日
项 目
金额
客户贷款及垫款:
27,474,038
金额 20,960,300
金额 15,152,716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个人贷款及垫款 -公司贷款及垫款 -贴现 存款总额: -个人存款 -公司存款 -其他存款
23,714,151
18,461,027
13,840,655
42,866,831 27,914,044 12,310,968
29,646,967 19,920,539 8,245,589
21,812,316 14,402,430 5,389,484
三、报告期末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要指标
资本充足率 核心资本充足率 流动性比例 存贷款比例 拆入资金比 拆出资金比 不良贷款比例 拨备覆盖率 成本收入比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
标准值 ≥8% ≥4%
2010年
11.43%9.75%
2009年 10.82% 10.48%
2008年 10.77%10.77%
≥≤≤≤
—≥—≤≤50%
12.48%
54.85%69.47%
0 0
00
0.43%243.03%
152.57%
26.73%3.54% 注:上述监管指标中,除“流动性比例”为上报人民银行(银监会)数据外,其他指标均按照监管口径
四、报告期末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年12月31日
五级分类
贷款和垫款
金额
占比% 99.77%
2009年12月31日 贷款和垫款金额
占比%
期间变动 数额增减率
占比变动
非不良贷款小计: 27,410,022 增31.18% 上升0.08
个百分点
-正常 -关注 不良贷款小计: -次级 -可疑 -损失 客户贷款合计 -逾期贷款
26,699,402 710,620 64,016 27,663 18,479 17,874
97.18%2.59%0.23%0.10%0.07%0.06%
增32.25% 减1.58% 减1.19% 减13.99% 增20.67% 增3.28% 增31.08% 减4.46%
上升0.93个百分点 下降0.85个百分点 下降0.08个百分点 下降0.05个百分点
-- 下降0.02个百分点
-- 下降0.09个百分点
27,474,038 100.00%
94,326
0.34%
报告期末,本行贷款总额为274.74 亿元,比年初增长65.14亿元,增幅31.08%。按照五级分类的口径测算,全行不良贷款为0.64亿元,不良贷款率0.23%,比年初下降了0.08个百分点。
五、报告期末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资本净额 核心资本净额 -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扣减项(注) 附属资本 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资本充足率 核心资本充足率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3,171,953
2,275,742
1,696,182
11.43%9.75%
10.82%10.48%
10.77%10.77%
注:按照银监会监管口径,在核心资本项下扣除对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49,000,000元的50%,扣除对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50,000,000元的50%,扣除对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20,000,000元的50%,扣除对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20,000,000元的50%,扣除对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250,000元的50%。
六、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800,000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900,000
0 108,783
95,486
1,087,820
2,192,089
2,086 328,745
320,747
940,000
3,391,578
七、报告期内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期初余额 报告期计提 报告期折现回拨 报告期核销 报告期收回已核销的贷款和垫款 期末余额
2010年
157,44999,194(1,021)(1,504)
2009年
2008年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总股本由900,000,000股变更为1,800,000,000股。 股份类型 国有股 社会法人股 自然人股 合计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户数为37户。
(二)股权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尤子荷将其所持有的7,177,032股股权中的3,000,000股股权转让于第三人夏雨君。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及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1、本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90,000,000 1,652,009,574 57,990,426 1800,000,000
持股比例(%)
5 92 3 1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飞马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9.96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市金泉农庄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金鼎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67
8
9
10 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2、本行前十名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吉利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我行9000万股股份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质登记,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临海市飞马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所持我行1760.3349万股股份于2010年3月25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出质注销登记,并于同日就该部分股权重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前十名其他股东所持的股份未发生质押情况。
3、本行前十名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十名股东未发生股份冻结情况。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陈小军
李书福
叶林富
肖 伟
钟文岳
周琳东
阮观明
施大龙
李 健
郑桥冶
徐兆感
陈林国
戴霞飞
林加升
黄军民
赵建国
陈剑敏
河 源
金仲军
林 军
职务 董事长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独立董事 监事长 监事 监事 监事 监事 行长 副行长 副行长 副行长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性别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年龄 48 48 45 54 41 49 49 39 58 54 36 56 37 40 45 50 41 38 36 40 是否在本行 个人是否持领取薪酬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有本行股份是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二)年度薪酬情况
1、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总行经营班子成员共10人,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年度报酬总额 15,427,286.58元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人员的报酬总额元 报酬数额在0-200000元之间
报酬数额在200001-600000元之间
报酬数额在600001-1000000元之间
报酬数额在1000001元以上
李健、徐兆感、陈林国。 0人 3人 1人 6人 注: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有:陈小军、李书福、叶林富、肖伟、钟文岳、阮观明、周琳东、
2、独立董事税前津贴为19.6万元。
二、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全行共有在职员工2670人,全行员工平均年龄28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员工总数的92.55%,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员工占4.61%,市场营销岗位员工占员工总数的32.10%,结算临柜岗位员工占员工总数的26.89%,管理岗员工占员工总数的9.29%。
第六节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自成立伊始就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起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并在继续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的规定,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为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监督、执行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建立健全了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确保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本行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本行股份。本行董事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董事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和素质,并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任职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决策、授权和表决。全体董事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六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具体成员如下:战略发展委员会由李书福、陈小军、李健、肖伟、钟文岳、周琳东、阮观明组成;审计委员会由钟文岳、陈小军、李书福组成;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肖伟、钟文岳、
施大龙组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陈小军、李健、叶林富组成;执行委员会由施大龙、周琳东、叶林富组成;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李健、肖伟、阮观明组成。
报告期内,六个专业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自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2名,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李健独立董事兼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参加董事会并审议各项议案,作用发挥比较充分。
三、本行决策、监督、执行体系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负责决策,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行长由董事会聘任,对本行日常经营活动享有自主权,并对董事会负责。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行网点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活动由总行授权,对总行负责。
本行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本行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完全独立,各相关权力机构和职能部门能够独立运作。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
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2日上午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92号台州市商业银行六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899,748,801股,占总股份的99.9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台州银行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3日上午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92号台州银行六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1,511,499,996股,占总股份的83.9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情况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本行企业名称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与股东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选举、更换本行董事、监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圆满完成年初预定各项目标
2010年,全行上下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进取,以高效的执行力和强大的进取精神,积极应对经济、金融的形势变化,圆满完成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模持续扩大。截至年末资产总额达484.94亿元,较年初增加147.70亿元,增长43.80% ;存款余额达428.67亿元,完成目标的100.1%,较上年实绩增长39.24%;日均贷款余额达252.71亿元,完成目标的97.20%,较上年实绩增长31.4%。二是质量持续优化。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6401.60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23%,分别较上年下降76.90万元和0.08个百分点,实现了不良贷款“双下降”。2010年底,本行拨备覆盖率达398%,贷款损失准备率达186.83%,大幅超越监管要求,拨备充分,经营稳健,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三是效益持续提升。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10.88亿元,完成目标的108.6%,较上年增长50.28%。四是股东权益实现保值增值。全年总资产收益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2.67%和37.81%,大幅超越同业水平。
(二)董事会决策职能得到切实发挥
董事会密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分析城商行发展方向,加强资本补充机制研究,探索多元化资本补充渠道,同时,积极推进跨区域发展进程,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决策,全年审议通过各类议案46项。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也积极召开会议,有效发挥各专业委员会职能。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年共召开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46项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1、2010年1月18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留存2010年度利润用于补充资本的议案》,决定全额留存
2010年度利润用于补充资本。
2、2010年2月5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表决,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本行企业名称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单位“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4)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时,与会董事还认真审议了《台州市商业银行2010-2012年发展规划》。 3、2010年3月10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三门银座村镇银行委派高管人员的议案》。
4、2010年4月8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表决,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深圳村镇银行的议案》;
5、2010年5月9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议案》。 6、2010年5月20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表决,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报告(草案)》;
(2)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度报告摘要(草案)》;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台州市内支行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员工激励机制方案的议案》等。
7、2010年6月21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授权书》;
(2)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授权书》;
(3)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授权书》。
8、2010年7月9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表决,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顺义村镇银行的议案》。
9、2010年8月23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表决,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西赣州村镇银行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临海花街房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与股东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同时,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经营管理报告》。
10、2010年9月7日召开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村镇银行管控模式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委派高管人员的议案》。 11、2010年11月1日召开了台州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会董
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台州银行企业使命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单位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等。 12、2010年12月1日召开了台州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委派高管人员的议案》。
13、2010年12月7日召开了台州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泰顺支行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委派高管人员的议案》等。 14、2010年12月7日召开了台州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增派高管人员的议案》。
15、2010年12月27日召开了台州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股东招商银行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6、2010年12月31日召开了台州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7项议案。 1、2010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台州市商业银行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2010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和《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管理建议书》,同时审议通过《台州市商业银行2009年董事会及高管层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3、2010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台州市商业银行2010年上半年业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关于对2009年度监管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检查分析报告》。
4、2010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本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检查分析报告》。
与此同时,2010年监事长先后列席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参与审议了本行《2009年度行长工作报告》、《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本行企业名称的议案》等;列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参与审议了《关于设立台州市内支行的议案》、《关于制订员工激励机制方案的议案》等;列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参与审议了本行《关于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关于与股东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此外,监事会开展了对本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的检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制度严格,不相容岗位设置相互制衡,风险管理意识强,风险管理措施有力,保障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安全运行。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对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风险防范及内控工作不断深化,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层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治理完善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勤勉履职,科学履行决策职能,在不断推进本行跨区域发展的同时,重视资本管理,增强资本规划,注重可持续发展。同时,带领启动优化组织架构调整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逐步摸索符合本行实际的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水平与结构均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财务报告真实性情况
201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授信和信贷业务。公司对关联企业和关联自然人的授信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在授信条件、贷款利率等方面优于其它借款人。贷款程序符合《台州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关联度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 (五)内部管理情况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评估。审计认为,公司已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合理、有效、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全行业务的各个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全面、认真落实执行了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
第十节 经营情况分析
一、主要业务范围
本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及构成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舟山市中心支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杭州市中心支行人民币信贷收支月报表,截止2010年12月31日,在台州市、舟山市、温州市、杭州市银行业机构中,本行各项存款占市场份额分别为10.97%、0.77%、0.33%、0.05%。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比较变化
本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存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同业存放及拆放业务及结算、代理等为本行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也未发生较大变化。
(三)主要控股及参股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发起设立四家村镇银行,持有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49,000,000股,持有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50,000,000股,持有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20,000,000股,持有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20,000,000股。另外,本行参股城市商业银行清算中心股权250,000股。
三、银行业务数据摘要
(一)贷款投放前五位的行业及相应比例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行业种类 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农、林、牧渔业
合计
(二)贷款投放主要区域及比例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贷款余额 比例(%)
区域 路桥 椒江 黄岩 临海 温岭 玉环 天台 仙居 舟山 温州 杭州 合计
(三)前十名客户贷款情况
贷款余额 1,189,234.05 289,207.62 264,435.28 198,988.29 232,201.79 147,595.29 100,949.05 42,763.14 46,682.11 210,845.94 24,501.23 2,747,403.80
比例(%) 43.29 10.53 9.63 7.24 8.45 5.37 3.67 1.56 1.70 7.67 0.89 100.00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 名
浙江黄岩经济开发总公司
台州市路桥公共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国美装璜材料有限公司 玉环县国发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黄岩申达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宇星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东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余额
占贷款总额 比例(%)
46,390.00
1.69
(四)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及不良贷款情况
本行贷款风险分类方法采取五级分类,报告期不良贷款总额6401.60 万元,不良率为0.2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贷款分类
金额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损失贷款 合计
期初数
比例
本期增减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减450.13 增316.50 增56.67 减76.96
报告期内,本行在不良资产管理方面的主要政策有《台州银行不良贷款清收转化管理办法》和《台州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将不良贷款率列入全行年度考核目标;二是设立专职部门管理不良资产,责
任到人,目标明确;三是采取奖罚措施,发挥有关人员的能动性。报告期内不良资产管理取得较好的效果,共处置不良贷款 3781.32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收回不良贷款 3630.92 万元,核销呆帐 150.40 万元。
(五)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关联方合计授信余额为1270万元(按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口径统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合计授信余额为11489.65万元,合计授信余额为12759.65万元。
1、截止报告期末股东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台州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 台州市路桥金属标准件厂
陈方元 阮观明 尤云云 尤丽明
期末贷款 余 额 770 300 750 500 150 100
担 保 类 型 抵押 抵押 保证 保证 保证 保证
风 险 状 况 正常 可疑 正常 正常 可疑 可疑
上述股东贷款总额为2,570万元,占报告期末贷款余额的比例为0.09%。
2、关联交易不良贷款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关联交易不良贷款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中不良贷款余额为550万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为8.59%。
3、股东不良贷款
(1)台州市路桥金属标准件厂,贷款余额300万元,到期日2002年5月15日,为可疑贷款。
(2)尤云云,贷款余额150万元,到期日2003年1月20日,为可疑贷款。
(3)尤丽明,贷款余额100万元,到期日2003年10月23日,为可疑贷款。
(六)其他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年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七)抵债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年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扣除减值准备前合计 减:减值准备
合计
—
—
(八)长期投资和自办企业实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年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合计
长期股权投资为持有城市商业银行清算中心的股权及持有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本行无自办企业。
(九)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及其重要情况
1、表外应收利息
报告期末表外应收未收利息余额为2,978.02万元。 2、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末余额为545,403.91万元,风险敞口为233,493.38万元,按本行五级分类规定,均界定为正常类,无不良垫款发生。
3、保函
保函余额为 2,415.46万元,风险敞口为 125 万元,按本行五级分类规定,均界定为正常类,无不良垫款发生。
4、贷款承诺
贷款承诺余额为343,955.61万元(原到期日在1年以内)。贷款承诺包括已审批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额度。
5、信用证业务。
报告期末,本行无信用证业务发生。
本行对表外应收利息的风险管理等同于不良资产的管理,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统一的授信风险管理。
(十)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情况
针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我行制定有《台州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办法》对集团客户进行了界定,并规定了授信管理的统一原则、适度原则和预警原则。对集团客户及其关联方,我行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建立关联关系,采取统一核定最高额度的内部授信方式或逐笔申报逐笔核定的方式进行授信管理,避免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以控制信贷风险的发生。
(十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本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坚持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基础上,修订、补充了各个方面的内控制度,使内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防范操作风险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
通过控制措施的不断强化,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已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管理行为得到全面规范,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发生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要诉讼共有9笔,均为借款纠纷,本行作为原告,其中一笔已收回,一笔因诉讼程序暂时中止,七笔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且其中三笔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报告期内的收购、合并及出售资产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收购、合并及出售资产等事项。
三、报告期内重大的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等情况。
四、商业银行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报告期内本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
五、简要说明上述事项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
上述重大事项不会对本行财务或经营结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的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经由台州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董事长签名:
台州银行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