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雨敞坪路潭家山门面一层出租给乙方经营,时间为三年(从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止)。门面年租金为大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年付清(年租金按市价波动)。
二、乙方经营期内,如遇政策性拆迁,乙方无条件出屋。
三、经营期内所有税费、工商管理费、水电费都归乙方负责。
四、租赁期满,若乙方需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需保证甲方房屋内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乙方须合法经营,遵纪守法。
七、以上协议乙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甲方可终止此协议。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退租时,乙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实行“来修去留”的原则归甲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