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明珠学校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卡
定海区明珠学校印制
备注说明:
*依据《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您的孩子在校期间非学校管理不当或失职所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在学校承担的责任范畴。
*校车接送到校的学生学校监护时间为上车后到下车前;家长接送的学生和自走到校的学生不在校吃午饭的,中午午饭时间的监护责任在家长方,其它时间即学生到校后直到放学监护责任全部归属学校,家长有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监护问题的职责。
*请嘱咐并监督您的孩子按学校规定时间和地点候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学、放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由监护人书面或电话向校方请假,学生自行请假无效。
*如该生在校期间屡次违反学校校纪校规,经教育仍不改正,家长又极其不配合,按《定海区明珠学校学生奖惩处理办法》规定,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警告、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等处分。
* 校车接送到校和中午在校吃饭的学生,严禁在没有父母陪同或老师陪同下走出校门,请家长一定嘱咐好孩子服从学校管理规定。 *“联系电话”指可随时联系的电话,为便于我校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与您联系并提供服务,请如实填写并尽量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 骑车到校的学生年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满12周岁可骑自行车,满16周岁可骑电动车,家长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学生的车辆,为安全做保障。
* 为了给孩子的健康成长护航,学校建议家长为孩子购买一份平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