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详细介绍
在我们学习会计做账报税的过程中,在讲纳税精讲一节课中,会讲到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这个税种。今天,苏州会计培训将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这个税种为大家做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我们苏州会计培训班的学员有所启发。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一)城建税: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本质上属于附加税。城市市区为7%,县城、建制镇为5%,其他为1%
(二) 、征税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
1、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2、纳税人: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依据:实际缴纳三税,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应纳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三)减税、免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生产企业当期免抵扣增值税税额 ,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3对三税施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不律不退/返还。
二、教育费附加:对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三税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和一种附加税。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教育费附加。现行教育费附加比率3%
例:地外市区的企业,2004年3月份应缴增值税231万元,其中因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而被退库13万元,缴纳消费税87万元,缴纳营业税25万元,因故被加收滞纳金0.25万元,实际应缴纳城建税()万元 =(231-13+87+25)*7%=330*0.07=23.10万元
在我们会计做账实务中,每个企业都会涉及计算各种税费以及如何申报,那我们苏州会计做账报税培训学校将会花大量的时间全面讲解企业的各种税费,希望大家能好好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