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建立规范的设备开箱验收管理规程,检查到货设备或调入设备是否与定货 合同相符,有无破损或缺件情况,为安装调试验收做前期准备工作。
范围:新进设备、仪器开箱验收的管理。
责任:动力设备部、生产部、质量部、物流部。
内容
1 设备验收前,由动力设备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质量部、物流部、供货单位(供应商)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开箱验收。
2 验收内容:
2.1 开箱验收时,首先检查设备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开箱。如出现异常,应同供方协商解决。
2.2 按合同条款与装箱单对箱内设备外观、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逐一进行清点核对,检查二者是否相符。
2.2.1 检查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单、使用说明书、装配图、安装图、电气图以及压力容器厂家生产资质等原始技术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2.2.2 检查箱内主机、附件有无破损、锈蚀、短缺等情况。
2.2.3 若发现有上述情况应与供货单位协商,必要时进行拍照、备案。
2.3 动力设备部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由参加验收人、供货单位共同签署意见。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破损件应详细记录,归档。以便与供货厂家核查、追索。
2.4 设备开箱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或入库暂存。若需重新封箱, 封箱时要注明验收情况、验收人、验收日期以及封箱人。
2.5 开箱验收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合同、装箱单、开箱验收单等)立即归档保存。
附:1 设备开箱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