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牛液态饮品经销合同补充协议*
为促进“黑牛液态饮品”系列产品经销活动的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完成经销“黑牛液态饮品” 系列产品销售任务指标和要求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销售目标及分解:
1、乙方全年度销售额总目标为 万元,乙方同意提供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本合同产品确认金(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确认金可以冲抵货款。合同确认金不能低于本合同任务指标的5%且须准时汇往甲方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2、年度销售任务月份分解如下:
3、品项销售任务分解(其中花生奶系列 万元,其他产品系列 万元),具体产品规格及目标如下: (1)花生奶 万元 (单位:万元) (2)其他产品 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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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
1、乙方连续2个月均未能完成约定的销售任务的90%,或连续3个月累计进货量未达到约定销售任务总量的80%,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经销权,合同自动终止,且有权在此销售区域内再发展其它经销商。
2、乙方如有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或跨区销售窜货行为,甲方有权不予奖励。 3、合同期内销售区域或渠道等发生调整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对销售目标做相应调整。
4、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如有争议,须先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管辖。 5、本合同补充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内9A5A6 电话:0754-88106868 代表人签章: 年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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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