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防爆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基本原则
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浓度、温度、压力及混触条件,避免物料处于燃爆的危险状态;消除一切足以引起起火爆炸的点火源;采取各种阻隔手段,阻止火灾爆炸事故的扩大
●措施
(1)预防性技术措施: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类可燃物质;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种火源
(2)减轻性技术措施:采取泄压措施,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结构体系,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
2、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范围
●爆炸性气体环境
(1)0区
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①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盖储罐中的可燃液体的表面
②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间接触的可燃液体的表面
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汽的排气孔和其他孔口
(2)1区
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①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可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
②在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泄压阀、排气口和其他孔口
③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取样点
(3)2区
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第二级释放源:
①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可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
②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可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街头
③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他孔口处
④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可燃物质的取样点
●爆炸性粉尘环境
(4)20区、21区、22区
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分
3、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的布置
●总平面布局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应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以有效利用穿堂风,将爆炸性气体吹散,在山区宜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且通风良好的地方
●平面和空间布置
(1)甲类、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板楼与其他部分隔开
(2)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类、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等标准的规定
(3)有爆炸危险的甲类、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4、抗爆计算
对易爆建筑物在设计时需要有一个压力峰值的估算,作为确定窗户面积、屋盖轻重等的依据,使得易爆场所一旦发生燃爆能及时泄爆减压。最大爆炸压力计算公式如下:
Δp=3 0.5pv 0.04φ2
式中 Δp——最大爆炸压力(kPa)
Φ——泄压系数,房间体积与泄压面积之比
Pv——泄压时的压力(kPa)
上述公式不适用于大体积空间中爆炸压力估算和泄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