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墩乡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协议书
甲方:翁墩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全体农户
乙方(五保户):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督责任方):____________村委会
丁方:翁墩乡民政办
为了逐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五保对象生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五保供养协议如下:
一、乙方现年________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经调查符合五保条件,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乙方为五保。
二、乙方的不动产(承包田地______亩、宅基地_____㎡、房屋_____间____㎡)和私有财产归乙方本人所有,乙方可自耕自管或委托他人代耕代管,村组及他人不得无偿占有。如因需要而处置时须经乙方本人和丙方同意,村组及他人不得随意处置。如遇土地开发或租用时,乙方享有本村民组村民同等的经济利益。
三、丙方负责乙方身份与条件的认定;乙方不动产的登记审核、监督,如乙方情况不实或乙方不动产的流失,责任由丙方承担。
四、丁方负责对甲乙丙三方的监督、审核,确保政策待遇的落实,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五、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镇政府四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所在组户代表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乙方(签字或按手印):
丙方(村书记、村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
丁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