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部存包柜管理制度
1、存包柜仅存放个人物品,但不得存放贵重物品。
2、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存放人承担相关后果。
3、仓库员工不得随身携带任何包袋(如背包、购物袋等)进入工作区域。仅可携带必要的随身物品(如手机,钱包等),如发现违规即按照《天狮集团员工行为准则及实施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清洁,如因敲击、刻画等行为破坏存包柜者照价赔偿。
5、不要在柜顶上放置水杯、衣物等其他物品,保持柜顶的整洁,以防掉落砸伤人员。
6、员工在离职时必须将存包柜内的私人物品带走,钥匙上交仓库主管。
7、外来人员获准进入仓库内部时,应在仓库工作人员的带领陪同下进入仓库,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将个人携带的包袋等存入存包柜(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自理)。
8、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