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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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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加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黄继生

(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宣传部 贵州 印江 555200)

内容摘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因此,进一步认识党员主体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其中的深层次原因,积极寻求破解的思路和办法,对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党员;主体地位;主体作用

党员主体地位,是指广大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社会实践中居于积极的主动的地位。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党员主体地位‛写进党的代表大会报告,这既是对党建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也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因此,进一步认识党员主体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其中的深层次原因,积极寻求破解的思路和办法,对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

(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党员主体地位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党的十六大以来建党理念与时俱进的理论概括,并用于进一步指导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

在共产党的历史发展上,从创立开始就非常重视党员在党的

建设中的作用。虽然共产党的创始人并没有明确提出‚党员主体

地位‛问题,但从不同的角度对发挥党员作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活动中,创立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制度,这为确立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奠定了基础;列宁在党内民主的实践中,使得党内民主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为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进行了探索;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在不同时期就党员主体地位问题阐述过一系列的观点。他们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民主建党原则;二是强调党员一律平等思想;三是确定了党内的选举制度;四是提出了保障的实践形式;五是确立党员作用发挥的组织载体;六是规定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党内组织原则;七是强调党员必须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八是提出党员要直接参与的思想。这些阐述是确立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的思想理论依据。

自十六大以来,重视党员主体地位和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一直

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并通过修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系列措施来落实和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004年10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具体、规范的规定,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完善,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使党员的主体地位有了制度保障。 2004年11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在阐述先进性教育的目标时,首先指出的就是‚提高党员素质‛。这都体现了党在自身建设过程中更加关注党员自身建设这个基础工程。

2005年1月14日,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

2006年6月30日,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

‚党员主体‛这个重大政治概念,他说:‚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始终抓好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这个基础工程,必须始终抓住党员队伍这个主体,充分依靠全党同志共同努力‛。

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指出,‚要继续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内民主制度。‛

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

从上述论述中我们可看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命题的提出,

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党自十六大以来自身建设理念转变的概括,即更加注重党员自身的建设,也就是执政基础建设。以党代会报告的形式对这一转变进行理论概括,是进一步指导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员必须是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是党的工作、事业及党的建设的主体和致力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行为主体。

(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用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指导

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

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以党代会报告的形式,将科学发展观上升到党指导思想的理论高度。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思想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依据就是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因此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党的建设,就必然要求在党内应以党员为本,充分重视和发挥党员在党的整个事业中的基础性、能动性和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 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是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转变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变成为一个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区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不断深化,开放不断扩大。不可否认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迈得相对快一些,而这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相应跟进,政治体制的改革又要求处于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地位的执政党首先要不断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中国共产党不是抽象的党,而是由7500多万党员组成的一个具体整体。党制定的方针政策要由每个党员积极地去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精神面貌要通过每个党员去展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通过每个党员去连接,党执政的合法性要靠每个党员去维护。不可讳言的是,长期以来在党的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和组织很少发挥党员在党的建设中的能动主体作用,致使相当数量的普通党员很难认同自己的主体地位。如在对党员的人格要求上,一味地

要求增强党性、强调奉献精神,忽视了党员也是普通劳动人民的一员,也存在着各种利益的诉求,需要从物质和精神层面进行人文关怀。在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往往片面强调党员‚应尽的义务‛、忽视党员‚应有的权利‛;在党内监督上,往往片面强调党员是被监督的对象,忽视党员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在党内管理上,往往只把党员作为被管理的对象,忽视党员平等参与党内管理的权利;在党的决策上,往往强调党员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党的决策,忽视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呼声等等,使党的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组织本位‛,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党员对自身主体地位的认同感,影响了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不仅不能在人民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甚至贪污腐化走向人民的对立面。因此,只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党员作为党的建设的能动主体,才会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党的建设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当前铜仁地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对加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比较重视,将其摆在党组织工作的突出位臵来抓,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发展党内民主,切实维护党员权利。广大党员思想更加活跃,主体意识普遍增强,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从总体上看,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的情况是好的。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须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党员“主体地位”意识淡薄。从组织角度看,一些基层党组织忽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把党员仅仅作为党的工作对象,开展党的工作的工具,偏重于向党员提要求,派任务,存在重义务轻权利、重服从轻平等、重统一意志轻主动精神的‚三重三轻‛现象。从党员自身看,党员主体意识普遍不强,认为在党内工作、生活中真正起支配作用的是党的领导干部,他们才是党的主体,而

党员不过是被指挥、被管理、被教育的对象,不知道或不完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或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会民主、不敢民主、不愿民主的‚三不‛问题还比较普遍。参与党内事务热情不高,有的党员认为参不参加党组织活动无所谓。基层普通党员的党内工作已经缺位,革命战争时期,一个党员除在社会上有他的工作外,他还要肩负起党内的工作与任务,如负责一个地区的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动员等任务,要联系群众发动群众。那时的党员如同一个火种,可以照亮一片。而现在,党员只是政治工作的接受者,而不是参与者,难以自觉地以党的事业为己任,缺乏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二)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党员权利难以保障。调研中发现,有的党员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申控权、监督权等得不到充分保障。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倡议权、批评权,对党内选举活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对组织给予个人奖励的公平权或处分决定的申诉权,以及对党的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等落实很不到位,研究党内党外重大事宜,一般都是通知中层干部参加,使普通党员认为自己只能接受教育、埋头苦干地为党工作,被上级组织冷落、忽视,而不能享受党员应该享有权利的群体。有的选举不能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意愿,一定程度上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不正常现象,造成党员不愿发挥主体作用。有的对新形势下遇到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新问题,不能立足岗位深入探索和研究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如在党员权利受到侵犯时,投诉、受理与查处放在同一个部门,本身在逻辑上,就缺乏一个完备的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造成维权难、程序繁琐,效果不佳,这也无形中影响党员主体地位的巩固。

(三)民主集中制执行难,集体领导较难实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一项重要制度。党

员平等地享有党章所规定的参与党内决策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同党员的主体地位‚与生俱来‛的,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无权剥夺的。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党内现行体制及党的建设的若干具体机制的运作中,一些基层党委领导班子中存在着以书记为中心进行领导决策和权力运作的规则,时时处处围绕书记的意向和思想出点子、定调子。党员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不同意见难以表达、同级监督约束明显无力。有的把民主与集中看成是党组织实施决策过程中的两个阶段,认为‚调查论证是民主,讨论决策是集中‛;有的把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看成是‚委员民主、书记集中‛,从而导致对权力的监督不力;有的参与集体领导意识不够强,热情不高,特别是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怕承担责任,什么事都让正副书记定,在会上当陪衬、随声附和。

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三方面:

(一)受传统的一些负面因素影响。一是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中的一些负面因素影响。我国长达五千年文明发展史,形成了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其中的积极方面推进了党内民主建设,而其中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封建残余思想等负面因素则对党员的思想和言行仍发生着影响,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产生了消极影响。二是受到共产国际,特别是苏共建党模式的影响。邓小平曾指出,长期困扰中共党内民主建设的因素,不仅‚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 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初,在各个方面都受到了共产国际,特别是苏共的影响,党内民主也是如此。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党员的民主权利早有论述,但是从我们党成立以来的80多年的实践来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并不明显。在革命战争年代为适应战争的需要,党内形成了以高度集中为主要特点的军事化半军事化

的运作机制。在改革开放前的一个很长时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应需要一定程度的政治集权,由此战争年代的高度集中就演化成党内的过度集中,致使党内没有真正提出过党员主体问题,也无所谓党员主体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这种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变,党内民主有了很大进步,对党员主体的共识日益增多。但当前党员的主体地位依然没有真正确立起来。

(二)客观条件限制。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权和发展权成为人们的第一选择。党员首先是一个‚社会人‛,同时又不同于普通群众,对于发家致富奔小康的追求是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加剧了党员之间的经济差距,也淡化了党员的政治敏感性,降低了对党的依靠性,一部分党员由于生产、生活的状况至今仍然没有较明显的改观,有的下岗职工党员和困难党员甚至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生存权和发展权都得不到有效保障,党内关怀的机制又不健全,使党员的归属感不强,其本人对党员的民主权利就会漠然视之或无暇顾及。 (三)主观努力不够。加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保障党员权利,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必然选择。但当前,少数基层党组织及负责人不顾及党员权利,不遵守和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同时放松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致使一部分党员对党的信念不牢、信仰不够、信心不足。一些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不愿意看到党员发挥主体作用,认为党员主体地位强了党组织不好管理,领导人的个人意图不好贯彻。有的负责人把一些爱发表意见、提批评建议的党员说成是‚找茬子‛。有的负责人把一些能力强、敢于创新发挥主体地位作用的党员看着是自己的绊脚石,千方百计使党员在党内生活和日常工作中常常处于被动的位臵,不能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四)党内现行机制体制上存在某些不足。一是党内民主机制不健全。党内民主的原则性规定较多,但可操作性比较差,缺乏

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也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往往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不能落实在行动上‛,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保障和维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的民主觉悟和工作水平。二是党代会和党委会的运行机制中权力授受关系不清。党委会是党代会选举产生的,本应向同级党代会负责,但现实情况却是党委会领导和包办党代会,党代会无法有效监督同级党委会的工作,党代表不能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三是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不完备,利益表达机制不畅通。

(五)党内生活中某些不平等、不民主的情形依然存在。党内生活中,只有在自由地发表看法、平等地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广大党员才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中来,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与失误,事实上由于党员的工作性质不同、行政职务高低、收入和能力上的差别,导致党员内部利益分化,自觉不自觉地形成诸多利益群体,也直接造成党员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缺乏讲真话的氛围、缺乏法治精神的氛围,部分党员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诉求权、申辩权,从而给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带来了消极影响。

三、近年铜仁地区加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的实践

近几年来,铜仁地区各级党组织始终把保障和落实党员民主

权利,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加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重点是围绕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四权‛来展开,较好地发挥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

(一)注重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近几年

来,全区紧紧围绕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发展党内民主,采取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教育培养措施,不断提高党员的能力素质和民主素养,着力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逐步解决一些党员存在的不愿、不会、不敢发挥主体作用的问题。

1、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党员普遍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在历时近两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地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结合铜仁地区实际,根据不同批次的不同特点,把立足区情与借鉴经验、坚持程序与创新载体、落实整改与服务群众有机结合,分批次分步骤井然有序地推进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党员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2、开展创建‚学习创新型领导班子‛活动,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自2005年起,在全区开展了创建‚学习创新型领导班子‛活动,通过建立完善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在职干部政治理论考试等制度,举办‚强农稳区‛、‚兴工富区‛、‚旅游活区‛培训班,对新任领导干部岗位能力培训和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切实提高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

3、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党员素质和能力。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制定了《铜仁地区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提高了党员的综合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为更好地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创造条件。一是坚持全员培训原则。每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分级分类有组织的大规模地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轮训。二是创新培训方式。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上党课、个人自学、座谈研讨、知识竞赛、组织演讲会等方式,使党员普遍受到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三是创新培训载体。结合不同领域党组织和党员实际,机关事业单位充分依托和利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前沿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等的教育与培训。针对农村党员思想观念、理论素质、科技知识、法律知识、致富能力

等方面的欠缺,着重通过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实行送教上门和普及式轮训,有效提高了农村党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和民主素养。

4、加强民主权利教育,着力提升党员民主意识。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党内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等规章制度,加大对党员权利义务尤其是民主权利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让党员明白自己在党内享有哪些权利,如何行使和维护这些权利,从而增强民主意识,主动关心和自觉参与党内事务。同时,利用报刊、简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力宣传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发挥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并结合有关反面典型的案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积极营造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努力维护和实现党员民主权利的浓厚氛围。

(二)注重加大探索力度,丰富党员主体地位实现形式。党员从结构上分为普通党员、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三个层面,不同的党员类别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形式有不同的要求。铜仁地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探索工作力度,扩大党内民主,不断丰富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形式。

1、围绕保障普通党员权利开展探索。一是构筑党员反映情况的‚绿色通道‛。针对目前县乡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沟通联系少、互动交流少、党员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不畅等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等,建立化解党员群众意见机制,变党员群众上访为党员干部‚下访‛,为普通党员联系领导干部、反映意见建议和表达利益诉求开设了‚绿色通道‛,多渠道收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如2007年万山特区建立联系领导和联系部门定期‚下访‛社区党员制度,2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80个部门、3000余名特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社区,给社区党员作形势报告328场次,上党课128次,收集意见及建议5418 11

条,办理了5409条,办实事好事314件,使80名下岗党员实现了再就业,50名下岗职工党员创办了经济实体,100余名‚4050‛党员进入单位再就业。江口县构建‚民情110‛服务机制,安装‚民情110‛热线电话、印发‚民情110‛告知信等,接受党员群众咨询、求助、意见和建议,2007年全县‚民情110‛热线电话共接受党员群众反映问题1040件,990多件得到及时解决。二是扩大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知情权。为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进一步满足广大党员对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迫切要求,党务公开除固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内容外,还针对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点题公开‛,如2007年思南县在思唐镇、东华乡、塘头镇、板桥乡等4个乡镇18个村开展党员‚点题服务‛试点工作,1000多名党员加入到‚能人服务中心‛,‚服务协调中心‛共受理涉及农村实用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市场信息、民事纠纷调解等方面的群众点题362条,通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点题解答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5%。三是保障广大党员对发展新党员和党内选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发展党员和选举是党内的重要事务,为了保障广大党员对发展新党员和党内选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以‚双向培养‛、‚两推一选‛等为载体(‚双向培养‛即把党员培养为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为党员;‚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确定提名候选人,组织考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在党内外公开推荐入党和换届候选人后备源、择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换届候选人,有效拓宽了发展党员的渠道,壮大了党员队伍规模,改善了党员干部队伍结构,扩大了发展党员和党内选举工作的民主,激发了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政治责任感。如德江在发展新党员时,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推行全程票决公示制。玉屏县‚双向培养‛、‚两推一选‛使一大批致富能人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全县94个村‚能人组阁‛达80%,选定的500 12

个‚能人苗子‛中,有296个致富能手被培养成为党员。四是建立健全党内关爱互助机制。结合新阶段扶贫开发,实行地、县部门党员干部帮扶工作制度,每年从地、县部门派出党建扶贫工作队帮扶贫困村或困难企业党员。仅2007年地、县就派出工作队290支。如铜仁市开展‚三个帮扶‛实践活动,全市1400名党员与13000 多农户组建了1248个‚党员服务区‛进行具体帮扶。印江开展‚回报故土、反哺家乡‛活动,2100名机关党员干部为贫困党员群众实事好事2300多件。地委还组织开展了1000名地直机关党员与1000名农村贫困党员‚结对子‛帮扶活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共组织42000多名党员与贫困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近18000个,为贫困党员群众办好事实事2400余件,捐款捐物价值达450余万元。印江司法局成立贫困党员维权工作站,免费为贫困党员维权。五是以‚两网三创八进社区‛为载体,整合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资源,抓好单位共驻共建,充分发挥好社区离退休党员、无职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的先进作用,积极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2、围绕发挥党代表作用开展探索。为了调动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特别是重大问题决策的积极性,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按照地委的工作部署,从2004年起先后在沿河县、万山特区开展了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在思南、德江、江口、铜仁、石阡和印江6个县(市)的51个乡镇开展了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党代会常任制的实行,一是优化了代表结构,增强了其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了其参政议政素质。二是对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初步明确,明确了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三是探索了党代会常任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年会制,并对年会的职能作用进行了科学定位。四是探索建立了代表调研视察制度、代表提案、质询和回复制度、代表教育培训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要决策征求代表意见制度、代表权益保障制度、代表团活动日制度等制度。五是组织开展调研及视察活动,提高了党委 13

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如2008年7月印江组织县党代表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视察,为县委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3、围绕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开展探索。为扩大干部工作中的党内民主,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近几年来,地委加强了对保障党员干部权利的探索。出台了《中共铜仁地委关于加强地直部门县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对地直部门县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党员干部在不同岗位上锻炼的权利。实行了干部任用‚票决制‛。对提拔的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以及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避免了在干部任用问题上由少数人和‚一把手‛说了算的弊端。各县根据本地实际,建立了一系列保障党员干部权利的制度,如铜仁市建立了‚一机制四制度‛,切实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一机制‛,即监督机制;‚五制度‛,即定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度、综合考评干部制度、市委定期分析干部制度、人事任免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化了对市委常委用人行为的监督管理。为适应领导体制改革和建立常委分工负责制的需要,印江县建立了常委会议题确定制度和议题负责制度、常委会例会制度等,完善了党委日常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的议事决策程序,加大了常委职责权重,赋予常委在议题提出、文件签发等方面的权力。

(三)加强工作监督,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最终实现。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推行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组织的严格监督和党员干部的严格自律结合起来,增强了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二是从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入手。地委出台了《中共铜仁地委巡视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强化对干 14

部的监督、评议。地委组织部和地区纪委(监察局)共同组建干部作风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松桃县对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实行明察暗访制度,江口县开展‚干部监督工作进社区‛,对党员干部工作是否深入、工作是否安心、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是否增强,办事效率是否提高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三是认真查办信访案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做好信访接待和查核处理工作,保障党员的检举、控告权。

四、进一步加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党员主体地位建设,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基础,坚持自下而上逐步开展与自上而下规范指导相结合,重点在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形式、载体、制度和机制上加大探索力度,着力解决现存问题,努力把党员主体地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建立完善思想教育机制,着力培养党员主体意识。通过思想教育,培养党员主体意识,帮助广大党员消除轻视自身民主权利、忽视自身主体地位、缺乏发挥主体作用内在动力的被动倾向,使党员主体地位的观念内化为广大党员的自觉认识。一方面,加强党内各种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在党内生活主体地位的认同与推进。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党员主体地位的规范系统来学习、贯彻和落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识。另一方面,实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扎实开展党员全员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电化教育、专题报告、知识讲座、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等方式,深入开展党员民主素质的思想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理解、熟悉和领会党的民主、权利、义务等方面的知识,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锤炼和强化党员自我主体意识,激励广大 15

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生活锻炼,树立主体意识和民主思想,学会运用党员权利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来监督党内权力的行使。

2、建立完善党务公开制度,着力保障党员知情权。一是实施党内‚优先‛战略,营造党内民主的良好环境。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使广大党员能够及时、平等、充分地了解党内重大事务的运作过程、运作方式,使广大党员了解大局、顾全大局,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党内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选择一些县乡作为重点推进的单位,就基层党员普遍关心、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党内重要问题和重大决策,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印发信息专报或召开专题通报会议等形式,把情况传达到每一个支部和每一名党员,确保党员对党内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3、建立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着力保障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改进基层党组织侯选人提名方式,大力推进候选人提名的公开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进程,普遍推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班子‚公推直选‛。二是在机关、社区、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中选择1-2个实行党组织书记差额竞选制,逐步扩大其他委员差额选举比例,推行竞职演讲,由全体党员进行直接选举,以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三是在下届乡镇党委换届中,进一步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并在县区选择1-2个乡镇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从现在开始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四是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地区、各县每年拿出3-5个职位,实行公开选拔,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完善党内民主工作机制,着力保障党员参与权。一方面,完善党员参与制度。凡党内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尤其是听取反对意见,党的上级组织做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必须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另 16

一方面,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党代表调研和视察制度,每年组织党代表就党建工作和党代会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促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代会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二是试行党代表列席党委常委扩大会和全委会制度。结合党代表任期制的执行,选择1个县(区)作为试点,在党委召开全委会时,原则上每次邀请10-15名党代表列席;涉及重大决策的党委常委扩大会,邀请若干名党代表列席。三是完善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在各县区逐步推行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建立实行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四是进一步理清党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

5、建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着力保障党员监督权利。一是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二是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光荣传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三是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党委主要领导制度。四是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披露及查询制度。五是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六是完善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党员向党代表问责、党代表向党组织问责、党组织向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问责体系。

6、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着力加强主体地位建设。一是调整党的组织设臵,科学设臵党组织,使所有党员都能方便地参与组织生活,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意见。二是积极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中心户、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等主题活动,搭建党员展现先进性的平台,使所有党员都能感受到自己作为党员的‚主体作用‛。三是健全党内激励关怀机制,继续实施‚党员关爱帮扶工程‛,探索建立贫困党员帮扶与低保救济对接的制度,着重帮 17

助生活困难党员、贫困党员、离退休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四是探索建立以保障党员权利为核心的案件审理工作模式,重视维护和保障受审查党员的合法权利。完善规范申诉信访处理办法,认真受理申诉案件;推行案件审理助辩制度,使违纪党员的辩护权、申诉权得到有效保证。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章程》.[D].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日通过.

[2]《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D].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2007年10月第1版.

[3]《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D].求是2008(08)27-28.

[4]《组工信息调研汇编2006》.中共铜仁地委组织部研究室编.

[5]《组工宣传信息汇编2007》.中共铜仁地委组织部研究室编.

[6]《铜仁组织工作》2007年1-6期、《铜仁组织工作》2008年1-3期.中共铜仁地委组织部研究室编.

[7]《铜仁日报2005合订本》、《铜仁日报2006合订本》、《铜仁日报2007合订本》.铜仁日报社出版.

[8]《铜仁论坛》2005年1-6期、《铜仁论坛》2006年1-6期、《铜仁论坛》2007年1-6期.铜仁地委讲师团编.

[9] 《今日铜仁》2007年1-12期、《今日铜仁》2008年1-6期.铜仁地委政策研究室编.

[10]《铜仁地委党校学报》2005年1-6期、《铜仁地委党校学报》2006年1-6期、《铜仁地委党校学报》2007年1-6期.铜仁地委党校编.

作者简介:黄继生(1973---),男,土家族,大学文化,现任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研究方向:干部理论教育、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联系电话:[1**********] 邮编:5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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