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通 知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区直各机关部门党组织: 日前,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面向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市管党费)收支情况,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面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工作,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市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7日至4月15日;公示方式可通过机关局域网、内部网进行网上公示,或通过党组织学习会、文件传阅、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16日前,将市管党费公示情况报告连同《2014年度市管党费公示有关情况统计表》报区委组织部党管科。
附:1.2014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2.《2014年度市管党费公示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2015年4月7日
附件1
2014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市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2876.69万元。其中基层上缴2734.39万元,中组部下拨94.7万元,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仟元以上党费3.01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44.59万元。
二、市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215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上缴中组部436.23万元。其中,按2013年全市党员交纳党费总数5%的比例上缴中组部432.2万元;上交中组部2013年党员自愿一次性多交纳仟元以上党费4.03万元。
2.党内表彰支出107.14万元。其中,拨给没有党费留存的部委65万元,用于纪念建党93周年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创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等专项表彰42.14万元。
3.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361.91万元。其中,拨区县102.96万元,用于发放2014年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拨市委有关部委和区县258.95万元,用于走访
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4.党员教育支出和其他支出1253.12万元。其中,拨市有关部门367.9万元,用于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和党员教育培训方面的工作;拨各区县89.55万元,用于补助街道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不足;用于农村、街道(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及党员活动场所、配套设施建设经费补助304.18万元;用于编印资料用书、组织党内工作培训等176.69万元;为基层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学习资料114.77万元;用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200万元。购支票工本费、支付银行汇款手续费0.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