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管理规定
1: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用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动,并在技术上接受公司领导监督指导。 3:公司摩托车只限于园区范围内驾驶,严禁驶出园区。
4: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头盔,不得穿松散服装、并佩戴齐安全保护用品。
5:严禁摩托车载人。
6:摩托车必须存放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禁止占道存放。 7:驾驶员必须保管好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份或全部经济损失。 8:若违反摩托车管理规定,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9: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行。
博罗县金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