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的条件|报销费用的计算方法|生育险报销
相关规定
1.生育保险有哪些主要组成部分
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产假。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三是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2. 女职工生育或引流产如何享受产假
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产假15-30天,4 个月以上引流产的,产假42天。
②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3.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如果政策有变动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4. 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① 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②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③ 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④ 剖宫产的3800元。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按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5. 计划生育费用报销
手术费的报销
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检查费,手术费据实报销。
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如何报销
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6.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工作程序
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医保办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生育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以生育女职工名字开户的建行存折复印件;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