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6
文明小区创建标准
第一条 基础设施配套。小区规划科学、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无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加大对小区内道路、下水、绿化、亮化投入,配置合理,景观优美;小区住宅质量安全,管理设施配套,停车场所规范。
第二条 道德风尚良好。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建有市民学校,市民教育成效显著;文明户(五好家庭)和文明楼院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有较大影响的创建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军(警)民共建活动成效显著;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无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的现象,无封建迷信活动,形成见义勇为、扶贫帮困、邻里团结、互帮互助、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三条 小区环境整洁。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小区“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小区公厕清洁,垃圾实行袋装化,饮食店(摊)等营业场所卫生达标,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法规要求;噪声和“三废”治理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重视小区绿地、庭院绿化建设,绿地率达30%以上;小区环境整洁有序,道路平坦,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无暴露性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无乱涂、乱贴、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现象,无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现象。
第四条 社会秩序井然。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制度,居民
依法办事意识强;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值班巡逻制度落实,值班台账统一、规范;民事调解组织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人防、技防、物防投入到位,无火灾事故发生;小区户籍管理制度健全,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私房出租等管理措施落实;娱乐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小区内治安稳定,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聚众赌博、斗殴事件,无卖淫嫖娼、制贩吸毒现象,无邪教活动。
第五条 服务措施完善。小区商业网点和公用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小区设施健全,幼儿入托、入园问题基本解决;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贫困对象服务的措施落实;小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稳定,社区服务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张榜挂墙,服务项目齐全。
第六条 文化生活丰富。小区设有文化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有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器材和项目,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报刊,有宣传橱窗和阅报栏;建有业余文体组织,经常组织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形成小区文化特色;重视家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特色文化家庭创建活动。积极
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抵制和禁止黄色、淫秽的文化制品。
第七条 创建机制健全。创建文明小区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有专人负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有创建文明小区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阶段创建任务定期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有效投入机制,有正常的创建活动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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