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同时也为了优化班主任的队伍结构,形成较为有效的班主任队伍后备力量培养机制,学校决定在一至三年级实行副班主任制度。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为:
1.参加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参加班主任会议或副班主任会议,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班级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班级工作。
2.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教育,每学期找学生个别谈话不少于10人次,并独立组织和主持1—2次主题班会,协助班主任组织和参加学校、年级和班级活动。
3.参与班级日常管理,协助建立和完善班级常规。能独立主持并召开二次以上班委(或队委)会议,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侧重少先队中队建设工作。
4.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大型集会、升旗仪式、大课间活动等),活动期间应协助班主任到场参与组织、管理工作,参与早、午间值班和放学路队管理,负责半托生就餐送队等。
5.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随班参加家长会,并配合班主任向家长介绍本班学生情况。
6.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考评工作,撰写部分学生的思想品德评语(每学期10人左右)。
7.努力学习有关学校德育工作和班集体建设的理论,积极实践,认真探索,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班级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8.班主任出差或事病假时,副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