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框架的门玻璃和固定门玻璃,挡玻璃面积大于0.5m2时应使用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规定的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运动和健身场所中装配的玻璃,有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
6.38mm的夹层玻璃,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浴室内除门以外的所有无框架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浴室的无框架玻璃门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0.38mm的夹层玻璃,承受水平荷载(指人的背靠、俯靠及手的推拉等)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挡玻璃位于建筑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幕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撑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单片玻璃高度大于4m时,应使用吊夹或采用点支承方式使玻璃悬挂;屋面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夹胶片的厚度不应小于0.76mm。
1、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符合表1规定的安全玻璃
1.2.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2、室内隔断应使用安全玻璃,且最大使用面积应满足表1的规定。
3、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室内隔断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表1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3.2.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表1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
4.浴室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4.1.淋浴隔断、浴缸隔断玻璃应使用符合表1规定的安全玻璃。
4.2.浴室内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表1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
化玻璃。
5.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5.1.不承受水平荷载的篮板玻璃应使用符合表1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5.2.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表1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6.室外栏板玻璃除应符合规定5外,尚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地区,尚应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效应。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