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书
甲方:李满芝
乙方:伊仕利衣柜
就蒋府雅宅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在充分的友好协商下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饰装修
二、工程地点: 北欧春天7栋二单元302
三、工程项目内容: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2015 年 7 月 5 日开工至2015 年10 月 15 日完工,工期约90天,(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因素影响可适当宽限)。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约: 35.5 万 (包工包料,具体金额以预算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支付乙方6.5万预付款后,乙方组织人员材料进场。乙方积极施工至木工完工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款15万。待所有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13万元尾款,留1万元作为质保金。(如到期30天后仍不能付清该付款项的,余款按2%每天支付违约滞纳金)。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以满足工程的需要。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等必需品甲方应积极主动提供,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由于时间仓促难免有设计缺陷,因此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项目可向甲方提出增补,
甲方核实后方可列增补清单一并结算。
2.施工中甲方可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临时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九、工程质量
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竣工后甲方使用不当等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和承担,如有提出解除合同的需向对方赔付50%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十二、备注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