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1〕3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胡岳华
副组长:田红旗 陶立坚 高 山
组 员:邬力祥 吴 斌 李景升 张 宝 王建华
郭学益 吴 敏 刘铁雄 黄志平
秘 书:董 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简称培养办),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二、名额分配
2013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做规定。推免生的推荐选拔条件见中大教字〔2011〕34号文及有关文件。
我校推免生指标分为专项指标和面上指标。另研究生支教团有17个招募指标,专项下达,专项使用。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专项指标。专项指标共509名,其中校内学术型304名,校外学术型12个,专业学位193名。
注:1. 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推免办法见《中南大学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 [2010]113号)。
2. 获得学科竞赛(含挑战杯)国家一等奖的前两名和国家二等奖的第一名专项名额为校内学术型名额,国家一等奖的第三、四、五名和国家二等奖的第二、三名为专业学位名额。
(2)面上指标。面上指标共776名。按校内学术型名额4.7%,校外学术型名额4.8% ,专业学位名额1.1%进行分配。具体分配见下表:
注:1.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
2. 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补考和重修科目的成绩按60分计算。
3. 上表括号中的数字表示互推联盟外推指标名额,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9月21日前,各相关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包括推荐细则、推荐名额及各学科拟接收名额,以下同),并将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公示,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本科生院培养办(一办317,联系电话:88836971,E-mail:jwk@mail.csu.edu.cn)。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2013年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2.留校担任辅导员的推免生选拔面试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已确定的推免生需与人事处签约。
3.支教团推免生的选拔面试工作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已确定的推免生需到校团委签约。
4.各有关学院要认真落实互推联盟指标(具体外推指标名额要求见附件1),并于9月28日之前将外推到联盟高校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以便对方高校做好接收工作。若无法完成互推联盟外推任务的,学校将收回外推名额再统一调配。
5. 有推荐到校外单位推免生名额的学院,要尽快将名额落实到人,并且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如本人在10月16日前不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
6.推免生均须参加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但不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7.推免工作有关表格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中南大学本科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202.197.65.85/)下载。
四、材料审核
在《中南大学2013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审核归口如下:
五、日程安排
1.9月21日-26日,各学院、相关处(部)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2、3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初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3天,确定推免生名单。
9月26日将附件2、3、4、5、6纸质文档及附件4、5、6电子文档报培养办(jwk@mail.csu.edu.cn 邮件主题标注学院及推免生类型),有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和升华班推免生的学院分别单独填写附件4、5、6,并将相关材料报培养办。
2.所有推荐到本校申请复试的学生,都必须登录中南大学综合选拔(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网站
(http://gra.its.csu.edu.cn/ssbm/)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3.10月12日-15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校领导小组确定的推免生名单,组织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培养办。
4.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其资格证明由本科生院培养办负责出具。由学生本人与接收单位联系复试时间,于10月16日前,将接收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接收通知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于10月17日统一报培养办。
5.10月25日左右,以学院为单位到培养办领取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的推免生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校验码,组织推免生于10月30日以前参加2013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网址为:
http://yz.chsi.com.cn)。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到校内的推免生接收专业见《中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选专业可与接收推免生的学院在相近专业范围内双向选择,具体由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
2.没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的推免生推荐到本校时,在接收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在相近专业推荐。
3.湘雅医学院(精神医学、麻醉、医学检验、医学信息)、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护理学院等不得跨专业报考其它临床医学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学院本专业范围内进行推荐和接收。所有医学类专业接收计划见《湘雅医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4.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经报考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才能确定是否最终录取,如无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或复试不合格即取消录取和推荐资格。
5.除支教团、国防生推免生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外,其它推免生不能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6.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