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教学管理规定
一、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是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二、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书写教案。教案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组织方法、学练方法、练习次数、时间分配、安全措施等。假期备课,定期进行教案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上课。
三、教师必须参加体育部集体备课,业务提高课及各项活动,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室外上课(教室上课)必须提前到达运动场(教室),做课前的有关准备工作,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四、体育实践课一般为两节连上(100分钟)。
五、教师是学生的表率,时时处处应严格要求自己,上课时要做到:
(一)教态严肃、自然、大方;
(二)讲解清楚、语言简练、用普通话教学;
(三)示范动作准确、规范;
(四)服装整洁,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五)教学的全过程应采用站立姿势,不得坐着教学。
六、教师应于课前组织学生领取器材,课中组织好教学,防止伤害事故。教育学生爱护公物,防止器材丢失,课后组织学生检查数量,将器材如数归还回器材室。
七、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或请人合班上课,因故不能上课时,须向部门主任说明,并按照代课制度,填写课程变更通知,由教学主任审批,一式二份报送相关部门备份。
八、每学期初,教师向学生宣布本学期教学内容,考试项目、方法、时间、考试制度。学期末认真填报成绩,完成教师评学工作和教学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