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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创造条件让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

06/18

  摘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我们党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方面提出的一个新理念。笔者从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思路出发,仅就农民目前的财产性收入状况,特别是如何创造条件让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进行初步的分析,以期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增加人民福祉提供有益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农民财产性收入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内涵十分丰富。农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创造条件让他们拥有财产性收入,对于实现小康社会和增加人民福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是“更多群众”的主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增长,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7.9%发展到2006年的43.9%,但是,城镇人口中还有1.2亿没有完成从非农就业向城镇居民转换的农民工,农村人口仍占我国总人口的56%。“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前提是让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不仅是因为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还因为:

  (一)农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不仅为我国国民经济基础的奠定做出巨大贡献,也为推动新时期我国经济建设、体制改革、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综合化开发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民择业观念的变化,大量农民进入经济发达地区务工,他们在打工挣钱的同时,为发展务工地的经济,推动务工地的建设,拉动家乡经济的发展,提高家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构筑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巨大贡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农民富则中国富,农民富裕是全面小康的重要条件

  目前,我国20%的低收入阶层高度集中于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这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只有8亿农民富裕了,实现小康了,中国才能真正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三)农民收入状况和生活状况的改善是解决民生的关键

  党的十七大把民生问题摆在了更突出的位置。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坦言,农民收入连续三年增加遇到新问题,城乡收入绝对额的收入差距达到8172.5元,城乡收入比3.28:l。农民收入低水平徘徊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此外,物价上涨,医疗、社会保障不健全等都困扰着农民。所以,让农民共享民生盛宴,最关键的是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

  (四)要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7%的快速增长,人均GDP由1978年的226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2000多美元,人民生活实现了由温饱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2006年,我国的GDP超过20万亿元,居世界第四位;对外贸易总额17607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外汇储备超过1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高度赞扬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提出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口号。农民富则国家盛,农业好则基础强,农村稳则社会安。只有让占中国绝大多数的农民也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的发展强大。

  

  二、目前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本状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农村不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农民的收入和生活状况也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到2006年的3587元。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7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ll1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13.3%。

  但是,目前我国农民的财产拥有状况仍令人担忧。目前我国的城镇居民呈现出多元化的投资取向,房屋、证券、基金、股票等已经成为居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农民财产种类少,金融财产缺乏,农民对于基金、股票、债券几乎一无所知,农民拥有的财产仅限于生产资料和有形不动产(如房屋等)。对于有现金结余的农民来说,也因为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不健全,不能用于其他投资或者获得利息收入。房屋是农民主要的有形财产,但由于房产租赁和买卖市场的落后。也只能闲置。

  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最低水平的。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住户调查处处长陈小龙指出: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4.01元,比2002年增长了138.9%;财产性收入比重为2.1%,比2002年增长了0.8个百分点。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家庭占18.2%,比2002年16.4%提高了1.8个百分点,并且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大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2007年上半年对农民收入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平均财产性收入50.5元,占总收入比例下降21.3%。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农民收入水平低、财产规模小。财产由收入转化过来,农民财产规模小,根本原因在于收入水平过低。从趋势上看,尽管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在提高,但是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在扩大。1985-2004年农村居民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平均为35.54%,最高比例为49.63%(1985年),2000-2004年该比例分别为:30.44%、30.49%、30.77%、30.95%、31.16%。可以说,是收入水平差距经过积累导致财产规模的差距,进而影响到财产收入水平的差距。

  农村投资机制不健全。经过改革,我国的农村金融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各司其职,三者间彼此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农村金融体系对农村的金融支持仍显不足。资本市场落后,投资信息体系不发达;农村没有证券交易所,也无从获得股票、外汇市场、基金等的即时信息。加大了农民投资增值的难度。

  农民的投资理念落后。2000多年封建统治遗留下的小农意识深深影响到农民,农民小富即安,安于现状,惧怕投资风险的心理非常严重。加上对未来子女教育以及养老,应付意外的考虑,农民即使有部分剩余资金,也主要用于不动产如房屋的建设,或者选择存银行这种投资方式。

  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不健全。近年来,国家从法律和制度上加大了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已转向市场化,出让土地的价格大幅上升。但某些地区向农民集体征用土地的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仍停留在行政划拨年代,对农民的补偿远低于土地出让的价格,成为当前农民财产收入流失最严重的渠道。

  

  三、创造条件让农民拥有和增加财产性收入

  

  (一)国家各种政策法规要有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第一。国家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财产。要不断完善以《物权法》为基础的有关财产权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对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尤其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征用农民财产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不受侵犯。同时要进一步明晰农民的房屋、土地等产权,让它们成为可以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广泛交易交流的金融资产,让农民原来死都不能动的财富转变成可以再生更多价值的活财产,从而有效解决农民住宅、土地不能自由流转、大量土地房屋长年荒芜的问题,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二,完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政府应规范征用农村土地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改进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法,保证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土地征用补偿款的管理,加强对土地征用补偿的监督。

  第三,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应构建为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服务的融资组织体系。同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系统。加快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各项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于农民的低风险、易于操作的金融工具,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收入。

  第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抑制医疗和教育等消费支出的过快增长。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可用的现金资本,使农民能够有更多剩余资金进行其他投资。

  (二)各级政府要为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

  第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要引导农民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劳务经济、第三产业,实现收入增长。这样,农民才有财可理,从而为实现农民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第二,创造有利于农民多元化投资的平台。让更多农民通过储蓄、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获得股息、利息、分红;通过投资兴办第三产业或者从事其他行业来使自己的财产增值;加大对现代经济和生活思想的广泛传播,使他们的理财观念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并引导群众积极、稳妥、合理投资,减少投资的盲目性。

  (三)农民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增加财产性收入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的财产不断增加,仅农民的储蓄存款目前全国就万亿元计。如何让这一部分财富保值增值,已是一个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广大农民要认清现状,改变观念积极开辟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多渠道获取信息了解股票、债券、基金等。此外,目前我国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主要突破口在动产方面。为此,农民必须转变传统的理财观念,加大对动产投资。在增加劳动收入的同时,努力提高家庭和个人的理财水平,增强投资观念,抓住中国股市发展的机遇、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对货币资产的侵蚀。

  (四)金融机构要广泛宣传,帮助农民改变传统的理财观念

  首先,金融机构应进村入户,或利用电视、报刊和发放资料等多种载体,宣传金融理财产品和使用知识;仅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应积极行动起来,确定专门人员为农民投资理财答疑解惑,让农民掌握各种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引导农民稳妥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其次,各金融机构要按农民理财需求,设计理财产品。并将理财产品的起点降低,让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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