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事业部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适用范围:市场部、油品部、化工品部、大客户部。
一、办公用品分类:
1、低值易耗品(电脑、键盘、鼠标、电话、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件、文件橱柜等)
2、办公消耗品(硒鼓、笔类、橡皮、本子、别针、刀片、订书针、纸张等)
3、非消耗品(订书器、计算器、剪刀、转笔刀等)
二、办公用品的申请:
1、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品需每月1日下班前(遇周末节假延后),将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市场部,由市场部办公用品管理员次日统一汇总后同办公消耗品申请一起报行政部,存留申请复印件。
2、办公用品管理员接行政部领取通知后及时领回办公用品,领回后做好台账,保存管理。
三、办公用品的领取
1、领取时必须填写《办公用品领取记录表》,明确领取时间、物品、数量及使用人。
2、低值易耗品、非消耗品每个部室只限领取一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丢失、损坏需由使用人照价赔偿,老化、废旧的需以旧换新。
3.办公消耗品按需领取,不得多领,笔以旧换新。
4、打印纸除特殊文件必须双面使用,不允许作为草稿纸,杜绝浪费。
5、墨盒硒鼓充粉三次以上可以旧换新。
四、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承担。 附:《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
营销事业部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