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会 制 度
监理例会是监理行业对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主要监控手段之一,也是实现施工合同目标的有效措施。为了加强本工程的管理力度,强化施工过程中的监控,力争实现施工合同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会议必须由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代表)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邀请业主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参加,如果有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次,无故迟到者罚款100元/次;(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周二下午两点半;
4、开会期间参加会议人员的手机必须调为振动或关机,否则罚款100元/次;
5、会议的要求和决定由监理部整理并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二、会议要求
1、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对其反映情况负责。
2、参加会议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情况必须熟悉。
3、开会期间参加会议人员不能中间擅自离开,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
4、会议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三、会议内容
1、施工单位汇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和下周计划完成情况,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落实和检查上周例会决定和监理通知的实施情况。
3、解决协调进度计划发生偏差并决定采取补救措施,确定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
4、解决需要协调的相关事项。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