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谢谢各位评委
根据前几轮双方辩手的精彩辩论,我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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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方认为,在养老金缺口这个问题上,据《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显示,我国每年账面上的养老金现在金流量缺口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5%,它是公共性财政支出可以接受的,为了这5%的缺口,影响1400万人的就业和各项事业乃至制度转型的新陈代谢,这样的代价未免太高。
同时,更多女性在50岁左右、辛劳工作了大半生后,隔了一将经历转至对下一代及下下一代的培养上,这不仅有利于家庭的和睦稳定,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我国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女性的协调力与细腻特质,能使每个小家和谐安定,而每个小家正是构建我们这一个“大家”的基本。
此外,不推迟退休年龄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措施,而不是一种歧视。女性在社会上承担的角色与男性不同,她们更倾向于稳定与协调的角色。且考虑到女性此时的生理状况,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劳动强度规定相应的退休年龄,同时把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这样更可以国家
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也就是说可以选择实行“弹性的女性退休制度”,即由女性自由选择退休年龄。如果其从事的工作对智力经验要求较高,可由其本人自主选择延长退休年龄。如果对体力灵活性要求较高,此时不推迟退休年龄便是对女性的关爱。
说到底,这就是个人价值观的问题。作为政府,应充分尊重每个人自己的选择,给予渴望工作发挥余热的同志继续工作的自由,更应给予广大辛劳一生渴望家庭的人民休息的权利。这体现国家的民主,更促进了社会机制的完善。
总之我方认为“不应该推迟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