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岳阳县基层党建示
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层党建 加入时间:2009-11-26 8:46:15 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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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岳阳县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组委、县直各单位政工(人事)股:
现将《岳阳县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
贯彻落实。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07年9月18日
岳阳县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六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结合全县党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建示范点创
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党建示范点要成为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和样板,达到“党员活动有阵地、党员管理有制度、党员教育有载体、党的组织有地位”的“四有”基本标准和中央提出的“五个好”整体要求。力争到2008年底,全县完成150个左右的示范点建设任务。乡镇要有15%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县直单位要有20%
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党建示范点标准。
二、创建范围和对象
全县县直单位、乡镇机关(含部门站所、学校)、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都应参与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今明
两年突出以下重点开展创建活动:
(一)村级示范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村和建整扶贫村。
(二)社区示范点:从管辖范围较大、基础条件较好、党员人数较多的城
关镇社区中确定3-4个示范点。
(三)非公企业示范点:从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党组织健全的企业
中确定5-6个示范点。
(四)县直单位示范点:以战线为单位确定,每条战线不少于1个示范点,
管辖单位数在10个以上的战线不少于2个示范点。
三、创建标准
党建示范点要努力实现中央提出的“五个好”( 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
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目标要求。同时,要达到以下
基本标准:
(一)阵地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有办公场地,党员学习、组织活动有场地,有基本的学习设备(电视机、DVD 机等)。办公、学习场地室内布置美观大
方、党建主题突出。
(二)规章制度健全。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村务、政务、党务公开制
度。主要制度应当上墙。
(三)资料规范齐全。党组织活动有记录,资料内容齐全、详实,归档及
时,整理规范,保存完好。
(四)组织活动经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召开1-2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机关、事业单位每年组织党
员开展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不少于6天。
(五)党员管理到位。建立党员管理台账和流动党员管理台账。与流动党员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党员宗旨观念、服务群众意识明显增强,
(六)工作特色明显。各项工作在同一类型党组织中处于先进行列。在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措施得力、效果突出、特色
鲜明。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准确选点,制定方案。除村级示范点外,其它示范点由乡镇、县直战线在深入调查摸底、认真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时,要结合不同领域党建工作的实际,制订创建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
体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级党组织要把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提供适当的工作经费。实行“县乡共建,乡村共建”,
全县上下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及时讲评。建立党委(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建立示范点建设指导员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帮助
解决实际问题。县委定期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讲评。
(四)严格考核,挂牌命名。党建示范点采取基层党组织自查申报、逐级考核推荐、上级复核审定的办法进行考核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
示无异议的进行命名挂牌,并在全县通报。
(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现场观摩活动等形式,加强示范点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鼓励他们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整体推进全县党建工作。
五、组织领导
县委组织部成立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指导组,负责全县基层党建示范
点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讲评。
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单位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分管副职、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单位创建工作的规划制订、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
比。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