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7T音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重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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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谍罪
(一)概念与特征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 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三种危害屆家安全的行为:一是参加间谍组织充当间 谍。二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进行间谍活动;间谍组织代理人,是 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造行危 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三是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实施上述 三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同时实施这三种行为的,也不实行并罚。本罪主 观上只能出于故意,故意的内容因行为方式不同而不完全相同:参加间谍组织 的,必须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接受间谍任务的,必须明知是间谍组织或其代 理人派遣的任务而接受;指示轰击目标的,必须明知对方是敌人而向其指示轰 击目标。但不论行为人实施何种行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 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110条、第113条和第5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10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国家和 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一)概念与特征 .
本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 密或者情报的行为。本罪名为选择性罪名。
1:本罪客观方面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 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 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境外机构、组织、 个人的性质没有限定,即境外机
构、组织与个人 是否与我国为敌,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为 境内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茵家秘 密或者情报后,非法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境外 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仍然成立为境外非法提 供国家秘密、情报罪。(2)行为表现为四种方 式:窃取,是指通过洚取文件或者使用计算机、 电磁波、照相机等方式取得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刺探,是指使用探听或者一定的侦察技术获取 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窃取与刺探没有重要区别; 收买,是指利用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换取国家 秘密或者情报;非法提供,是指违反法律规定, 将国家秘密、情报直接或者间接使境外机构、组 织或者个人知悉,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 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属 于非法提供。(3)行为的对象是国家秘密或者 情报。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 法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 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与秘密 三个密级,任何密级的国家秘密都可能成为本 罪对象。“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 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2.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国 家秘密或者情报,而故意为境外机构、组织、个 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行为人知道 没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而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以本罪论 处。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111条、第113条和第56条的 规定,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 秘密、情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 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 刑。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应当附加剥 夺政治权利。
某国知谍截寒,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 员黄某。戴某鐵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 动向,祖黄某借主作之便为其槁到密级为“机 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 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 六万元资金6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2009年试卷二第13题)
A•资助危窜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 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 家秘密、情权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 、 罚 ,
D.故意泄露国家祕密罪、受贿罪,从一重 罪处-解'
【参考答案及简要提示】B。戴某谎称来 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表明黄某明知戴 某是堍外又赛;黉某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是国家 秘密,仍挺供给繞:外人员戴某;黄某的行为完 全符合_外鑫取、翁探、政买、非法提供国家 釉密、情拫難:的嫡減z要件。事
后,黄某非法收 受戴某姆翁,构成了受贿罪。两罪不属于应 、罪论处•的嫌確,农數霏并罚。
第二节普通罪名
一、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本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 他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 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 颠覆屆家政权罪的行为。所谓资助,是指向有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他人提供经费、场所和物 资;给他人提供用于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经费、场所和物资。资助的对象没有限定,包括 组织与个人;被资助的对象是在境内还是在境 外,在所不问;资助的具体方式没有限制;资助 的时间也没有限定,在被资助的对象实施上述 特定犯罪之前、之中、之后进行资助的,都成立 本罪。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07条、第113条
和第56条的规定处罚。
二、叛逃罪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 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 行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 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从重处罚。犯本罪的,根据 刑法第109条、第113条和第56条的规定处
罚。
【本章主要法律规定】
刑法第102〜113条
构成间谍罪,要求间谍行为必领危害了国家安全。如果从事客观上不会危害国家安全的间 谍活动,如从事单纯的商业间谍活动的,不构成间谍罪,视情况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