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2010)017
关于2010年徐市卫生院开展创建卫生村工作的
通知
各村卫生所:
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
于改善农村卫生面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
推动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农村整体卫生水平,我院决定在各村开展创建卫生
村活动。
一、卫生村标准
(一)村民委员会重视爱国卫生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做到爱国卫生工作经常化。
(二)村容村貌整洁,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道路平整;农户室内外环境及院落整洁卫生,住房与畜圈分开。
(三)村民具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村民核心信息知晓率达70%以上,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四)全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70%以上。
(五)积极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室内鼠密度(粉迹法)不超过3%,蚊蝇密度明显下降。
(六)近2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建阳市徐市卫生院
二0一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