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政治监督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其关系
政治权力是公共社会运行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政治权力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用,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政治权力在效用上具有两重性,因此当代民主政治社会普遍建立各种权力监督机制,以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维护公共权力行使的公正性,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本文结合高三政治教材中的相关知识,探讨了中国政治监督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其关系。
监督权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如审计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人民检察院)、公民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等。下面从两个方面谈谈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一、从监督主体、性质、对象、方式、结果几个角度看区别
1. 监督主体和性质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行使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它们的常务委员会,由于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因而这一监督权是权力部门监督,也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权,行使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这一监督权的性质是执政党监督。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行使主体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由于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这一监督权的性质是专门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