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七幼儿园关于举办“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
竞赛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利用好玩教具这一重要资源,根据本学期幼儿园教研活动 “自制玩教具丰富区域活动的材料” 这一主题,全面提高我园教师创新意识、动手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自制玩教具”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作用,将举办“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竞赛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园教师
二、评选条件
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提倡利用低成本材料,节约成本,多利用本地的优势资源和废旧物品。
三、参赛主题:
“丰富班级区域活动的材料”
四、参赛作品原则:
自制的玩教具以幼儿易操作,便于在后期幼儿园区域活动中投入使用,渗透五大领域的教育目的为原则。
五、参赛作品要求
1、本次参赛作品以“丰富班级区域活动的材料”为主要内容。自制玩教具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可以分类为:(1)运动类,(2)科学类,(3)结构类,(4)语言类,(5)美工类,(6)表演类,(7)社会类,(8)益智类,(9)音乐类,(10)其它类。
2、科学性和教育性。设计的玩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便于幼儿操作和理解,为幼儿所喜欢;设计的教具应能够为教育教学活动服务,促进幼儿的发展。
3、艺术性与废旧物品相利用。参赛作品要有艺术性,造型设计美观,色泽 1
鲜艳、搭配协调,提倡利用低成本材料。
4、创新性与多功能可变性、可操作性。参赛作品设计要新颖、独特;具有可操作性,让幼儿在动手、动脑、多种感官的参与活动中得到发展。
5、安全性与卫生性。作品选择的材料应当是无污染、环保健康的材料,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6、参赛作品必须是教师自行设计制作的幼儿玩具和教师教具。
7、各教研组为单位认真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积极参赛,并填写《幼儿园自制玩教具竞赛活动汇总表》(见附件1)参加此次比赛。
8、每件作品附参评登记表(见附件2)。每件作品的制作人不得超过两人。登记表要求打印2份,1份置于参赛作品上,1份教教研室留档。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将评出一等奖 名、二等奖 名、三等奖 名。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将进行推广使用。
五、时间安排
请各位教师按要求认真准备,精心制作。将作品于6月14日报送到各教研组,教研组于6月15统一上报至教研室。
乌鲁木齐市第七幼儿园
2016年5月13日
附件:
1、乌鲁木齐市第七幼儿园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竞赛活动汇总表
2、幼儿园玩教具自制作品参评登记表
附件1:
乌鲁木齐市第七幼儿园“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竞赛活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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