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契约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购房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太和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公用面积和公用楼梯)出售给乙方,另送一间地下仓库使用,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乙方自购买房屋后应具有该房屋永久所有权,甲方须保证乙方所购买的使用权应受法律保护,待政策允许时,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甲方应积极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条件,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和税费,由甲乙双方协商按规定各自承担。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位于 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用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四、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产权终身属乙方所有,如果将来政府对房屋拆迁或征收,甲方应通知乙方,该房屋所有受益(款)应当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为此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管理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如甲方出售的房屋因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的居住,一切责任由主承担,并赔偿乙方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按照乙方购房价格返还给乙方。
七、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经双方签字后,与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上述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年 月 日